《財政》旅遊旺季 財部再籲洗錢防制、退稅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表示,即將迎來郵輪旺季,提醒出入境旅客,依據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關辦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如攜帶逾下列限額規定之現鈔等洗錢防制物品,應向海關申報以免延誤行程及損失財物,包括總價值逾新臺幣10萬元現鈔、總價值逾人民幣2萬元現鈔、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和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之有價證券、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之黃金,以及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總價值逾等值新臺幣50萬元等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向海關申報上開所定各項物品,並非就此均可攜帶出入境,新臺幣及人民幣現鈔,旅客攜帶超逾前開限額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惟超額部分,仍不得攜帶出入(由旅客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如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超過限額或申報不實部分將被沒入。外幣現鈔、有價證券於入、出境前向海關完成申報,所攜帶之金額不予限制。黃金等總價值如超過等值美金2萬元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出入許可證,並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
至於歡迎外籍旅客來臺旅遊,3種購物退稅方式也可關注。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隨着疫情解封,我國持續推動各項促進觀光方案吸引外籍旅客來臺購物消費,以迎接疫後觀光商機的復甦。該局提醒外籍旅客如於同一天內向同一家經覈准貼有特定貨物退稅標誌之特定營業人購買特定貨物,含稅消費金額達新臺幣2千元以上,並於規定期限內攜帶出境,得於首次出境前選擇3種方式,如機場/港口退稅、現場小額退稅、特約市區退稅,以申請退還營業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進一步表示,我國外籍旅客購物e化退稅服務系委由中華電信企業客戶分公司辦理,於辦理外籍旅客申請退還營業稅時,得扣取應退稅額20%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