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造假“披星戴帽”,普利製藥進入退市倒計時?
通過虛構成品藥和原料藥銷售業務,虛假確認藥品銷售收入和利潤,兩年虛增利潤近7億元,近日普利製藥涉信披違法違規一案有了結果。中國證監會對普利製藥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罰,累計罰款2420萬元。1月7日起,普利製藥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更爲“*ST普利”。
財務造假被罰超兩千萬元
2024年7月,普利製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近日,普利製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普利製藥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調查完畢。
經查明,2021年至2022年,普利製藥通過虛構成品藥和原料藥銷售業務的方式,虛假確認藥品銷售收入和利潤。其中,2021年多計營業收入4.37億元,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28.94%,對應營業成本1.29億元,多計利潤總額3.08億元,佔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65.88%;2022年多計營業收入4.57億元,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25.28%,對應營業成本0.70億元,多計利潤總額3.87億元,佔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88.27%。同期,普利製藥將其開展的不具有控制權的乙酰碘化物、碘化物(碘佛醇專用)和酵母抽提物貿易業務按總額法覈算,導致2021年多計營業收入7799.73萬元,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5.17%,對應營業成本7799.73萬元;2022年多計營業收入5925.97萬元,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3.28%,對應營業成本5925.97萬元。
綜上,普利製藥2021年多計營業收入5.15億元,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34.11%,對應營業成本2.07億元,多計利潤總額3.08億元,佔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65.88%;2022年多計營業收入5.16億元,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28.56%,對應營業成本1.28億元,多計利潤總額3.87億元,佔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88.27%。普利製藥披露的2021年年報、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普利製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時任普利製藥董事長、總經理範敏華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對時任普利製藥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羅佟凝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普利製藥會計機構負責人、總會計師朱顯華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普利製藥副總經理鄒銀奎給予警告,並處以130萬元罰款;對時任普利製藥監事會主席丁雨、時任普利製藥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周茂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20萬元罰款。此外,範敏華、羅佟凝還分別被採取10年、8年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收到的《告知書》認定情況,普利製藥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其股票及可轉換債券於2025年1月6日(星期一)起停牌,並於2025年1月7日(星期二)起復牌。自復牌之日起,普利製藥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更爲“*ST普利”。
去年頻遭監管部門處罰
2024年以來,普利製藥麻煩不斷,頻繁遭到相關部門的監管及處罰。2024年5月8日,普利製藥因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
而普利製藥2023年年報“難產”,也和2021年、2022年財務信息披露不實有關。2024年4月16日,普利製藥收到海南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海南普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海南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普利製藥2021年、2022年年報中營收、利潤等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要求其對相關年度營收、利潤等財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自查。
按照原計劃,普利製藥應在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報及相關公告,就在既定日期的前一個交易日(4月26日),普利製藥公告將2023年年報及相關公告的披露時間延期至4月30日;到了4月29日,普利製藥再次公告,公司自查整改仍需要一定時間,並可能涉及2021年、2022年財務報告會計差錯更正事項,導致公司可能無法在法定期限內(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報及2024年一季度報。與此同時,普利製藥披露公司股票及可轉債於2024年5月6日起停牌。
按照相關規定,如普利製藥在股票停牌後兩個月內(至2024年7月5日)仍未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2023年年報,公司股票交易自復牌之日起便會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在立案的兩個月後,2024年7月5日,普利製藥2023年年報姍姍來遲,並對多年度財務數據進行更正。其中,2021年、2022年營業收入分別調減了2.1億元和1.87億元,淨利潤分別調減了1.12億元和1.26億元。不過,對比可以看出,普利製藥的整改數據和前述此次證監會公佈的財務造假數據存在較大差距。
同時,普利製藥2023年年報也被天健會計事務所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其中涉及的保留意見主要爲:一是由於普利製藥未能完整提供前期差錯更正事項的更正依據,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無法確認公司前期差錯更正事項是否完整、更正金額是否準確。二是普利製藥存在向海南德賽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以下簡稱德賽康等七家公司)採購研發材料、研發服務和其他服務的情況。
年報披露後,2024年7月7日,普利製藥再次被立案。同時,普利製藥提示公司股票存在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自此之後,普利製藥提示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多達30餘次。
2024年8月2日,普利製藥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海南監管局決定對普利製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範敏華、羅佟凝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40萬元、30萬元罰款。
2024年三季度報(更正後)顯示,普利製藥2024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約6.25億元,同比增長0.3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虧損9827.01萬元,同比下降204.89%。
對於此次證監會公佈的數據和普利製藥自查後更正的數據相去甚遠,是否存在整改不徹底;本次處罰對公司的影響,以及後續公司如何進行整改等問題,1月6日,新京報記者向普利製藥發去採訪提綱,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
新京報記者 劉旭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