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贊成藍修選罷法!黃國昌:將提修正動議 連署比照總統副總統選罷法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主持時事聯訪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立院國民黨團日前提《選罷法》修正案,希望提高罷免門檻,內政委員會4日將排審,而民衆黨團預計將與民進黨團相同,對國民黨團版本投下否定票;不過,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2日表示,民衆黨立委麥玉珍將在內委會提修正動議,方向仍是不贊成調整罷免門檻,但連署過程要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2日上午7時30分與民衆黨立委進行內部會議後,上午9時離開黨團辦公室,但並未對任何問題做迴應,僅喊話媒體趕快上去聽黨團總召黃國昌的記者會。
而黃國昌、副總召黃珊珊等人也於9時召開記者會,黃國昌表示,今日黨團針對接下來立院議事跟法案做成3點重要決議,分別是國會聽證調查制度上路後要成立的2個委員會、將於7月12日要求總統賴清德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迴應立委提的問題與意見,以及《選罷法》修法態度。
針對《選罷法》部分,黃國昌先是重申,民衆黨團不贊成下修《選罷法》規範的罷免門檻,也就是「不贊成提高罷免門檻」,但在連署的過程當中,有鑑於過去所出現非常多亂象,乃至於現在罷免制度被濫用,成爲特定政黨在發動政治攻擊、創造社會對立衝突,甚至是選輸以後翻桌等不當使用狀況。
黃國昌提及,民衆黨團認爲,在整個連署過程當中,要真正保護保障且彰顯人民在《憲法》保障的罷免權,必須確保整個罷免程序發動時,連署是符合當事人真意,因此本週四排審《選罷法》時,黨團將派立委麥玉珍正式提出民衆黨版本的修正動議,整個修法方向跟內容是不贊成調整罷免門檻,但提議連署過程中程序應當要嚴謹,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
至於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有提案,罷免案提議、連署需附身分證「發證日期」,且如果冒名的話,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黃國昌迴應,吳秉叡會提出這個草案,應該是清楚意識到,過去連署當中的造假、樁腳抄名冊等情況非常嚴重,纔會提這樣的修法方向。
黃國昌說,吳秉叡提案修法方向跟民衆黨主張方向一致,但民衆黨正式提出自己的修正動議時,會把對方的規範方式跟《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一致,包括違反本人意願、沒經過本人同意去抄寫、冒用別人名字參與連署,當然必須有相應刑事處罰。
立委張啓楷補充,從目前修法討論來看,國、民兩黨都往民衆黨靠攏,麥玉珍會代表黨團提出《選罷法》修正版本,除了不能僞造以外,更重要的是比照總統和副總統選舉時的連署規定,要附上身分證影本,過程非常嚴格;建議吳秉叡可以參考民衆黨版本,不要只學部分,民衆黨版本重視一致性,目的是不要讓連署成爲政黨鬥爭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