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前車減速 聯結車橫擋忠孝橋
詹姓小客車駕駛,開車在前方好心減速準備禮讓後方聯結車先行,卻遭聯結車司機鍾建興誤會故意減速擋道,鍾加速緊追後,把聯結車斜停忠孝橋上擋住詹車,佔住兩線車道,再持柺杖鎖作勢恐嚇、砸車,臺北地院依恐嚇、公共危險等罪,判處鍾建興有期徒刑八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去年十月十七日晚間八時四十五分許,卅二歲聯結車駕駛鍾建興,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從五股的快速道路往北市方向行駛,接近忠孝橋路段時,前方由詹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在鍾閃遠光燈後,有意禮讓減速。
結果鍾認爲詹挑釁,就尾隨緊貼前車,除以遠光燈照射,還緊跟在詹的轎車後方,追車到忠孝橋臺北市境內後,突然超車斜停,將詹的轎車攔下,龐大的聯結車身橫在外側兩個車道上,堵住忠孝橋外側兩車道,當時橋上車流頻繁,不少駕駛人目睹鍾某如此「堵車」行徑,如同電影情節,都驚訝不己。
鍾建興造成交通壅塞後,還持柺杖鎖下車,和詹大聲理論,並把柺杖鎖伸進詹的車內作勢毆打,再敲破車窗後揚長離去,詹姓駕駛與坐在前座的妻子嚇得立刻報警。
檢察官偵查後,以鍾某行徑囂張,嚴重危害社會秩序、行車安全,具體求刑一年六月。不過,全案在北院審理後,鍾和被害人和解,由詹撤回毀損車窗的告訴,法官考量鍾建興已坦白認罪,依公共危險、恐嚇兩罪,判處鍾應執行八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