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交作業而已! 不實企業永續報告書編制 恐招來法律風險
「企業永續發展的的法律新視野」論壇由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ESG(企業永續經營)委員會、臺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辦,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協辦。圖/中華獨立董事協會
企業落實ESG議題,是全球趨勢、也是主管機關的要求,上市櫃公司公佈自家「永續報告書」,無論爲的是展示成果,或是「交作業」,其中有可能不具備法律合規性,也會涉及法律風險 !發生工廠大爆炸的明揚國際公司案,就足以說明。
「企業永續發展的的法律新視野」論壇由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ESG(企業永續經營)委員會、臺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辦,TIDA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協辦。TIDA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駱秉寬及萬國法律事務所林子堯律師擔任論壇〈社會責任、勞工與人權〉的主要與談人。
駱秉寬指出,明揚國際公司發佈的2021年的永續報告書中,顯示該企業有關懷員工、推廣藝文活動和社會公益,但其也藏有爭議點,即該公司資訊揭露在2021年12月獲得ISO14001環境保護管理系統認證以及ISO45001能源管理系統轉版及認證,還稱不斷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文化等,「問題在於,如果通過ISO認證的環境安全保護系統,爲何火災事故發生時沒有及時通報管制物品、數量和危險性?沒有人員疏散措施?沒有完善的緊急救災系統警訊?」,令人難以理解。
在主管機關的推動下,編制永續報告書將成爲所有上市櫃公司的法定義務,全體上市櫃公司將自114 年起編制永續報告書;有關「社會責任」的爭議,主要集中在環保、勞工和人權等議題;例如國內一線科技大廠由於外包商勞工薪資處理不當,在印度代工廠曾發生暴動,遭受工人鬧事、工資短付、醫療事故等,永續報告書則略過未提,現已決定出售資產將撤出印度。
駱秉寬再點名另一家紡織大廠,在賴索托成衣廠發生性平及不當管理事件,遭挪威主權基金以違反人權爲由列入觀察名單,歷經四年後才恢復可投資名單。
永續報告書的「社會責任」的資訊揭露,近年逐步轉型到「淨灘」、「淨山」、「捐血」、「種樹」等活動,以提高與社會的連結度。駱秉寬表示,真正的企業社會責任,應該是企業對社會的正面影響,而不只是企業的聲譽與形象;從資訊揭露的風險來看,企業千萬不可以忽略永續報告書的真實性與精確度,一旦揭露不實,風險難料,都可能成爲法院審理時對企業不利的證據。
TIDA中華獨立董事協會今年第三季向上市櫃公司進行「關鍵問卷」調查,在「ESG重大性議題對財務風險影響評估」問題方面,有49.55%的公司已着手進行評估、尚不完整,另有22.27%公司根本還沒有進行風險評估,合計有71.82%公司還不夠重視企業的ESG重大議題與財務風險的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