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騎樓被停放機車 新莊住戶假冒退休警名義貼警告單

新莊民安西路上的吳姓住戶不滿機車停放住家騎樓,假冒退休警名義張貼警告單。(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記者陳以升/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有民衆吃完早餐後,發現機車被貼上一張印有光華派出所巡佐名片的警告單,字體還大小不一「非本棟254與256號住戶,慈勸勿將機車停在本棟騎樓空間員警業已到過現場拍照、採證、列管調查程序中」,警方表示名片上的巡佐已經退休,該路段更非公告機車退出騎樓路段,目前已約談冒用退休警的民衆到案說明。

▼民衆將警告單貼臉書 。(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有民衆在臉書不公開社團「新莊、泰山-吃喝玩樂非知不可」貼文附上照片抱怨,「在民安西路上的早餐店吃早餐,機車就被貼這張,有很嚴重嗎」,照片中印有新莊分局光華派出所巡佐柯樹忠,內文字體還大小不一:「非本棟254與256號住戶,慈勸勿將機車停在本棟騎樓空間;員警業已到過現場拍照、採證、列管調查程序中,車主靜候警政機關通知您到案說明製作筆錄,請勿侵權本棟居民法律保障之相關權益。」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光華派出所表示,警告單並非派出所張貼,名片上的巡佐柯樹忠已退休,再者新北市政府公告機車退出騎樓路段爲民安西路236巷至252巷止雙號,254、及256號未包含在內。

警方更表示,張貼警告單的該棟的吳姓住戶,柯姓巡佐退休前曾到家中拜訪留下名片,吳姓住戶於是假冒警方名義,印上柯姓巡佐名片,警告停放在騎樓下機車車主,目前已經約談他到案說明,將依刑法第159條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處500元以下罰金。另外,若冒充公務員行使職權者,可依刑法第158條第1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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