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流浪一哥」遭撞!93歲騎士肇逃畫面曝 2分鐘8車經過全無視
記者高堂堯、劉人豪/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56歲劉姓男子,因在街頭流落不願接受安置,被稱爲流浪一哥。5日清晨劉男騎三輪腳踏車,在埔里鎮南環路遭93歲蔡姓男子騎車撞上,劉男送醫後住進加護病房未脫險,蔡男肇事後離開現場,警方獲報後找到蔡男將其帶回進行調查,後續依交通事故規定持續偵辦,並依據相關法律對其肇事逃逸行爲追究責任。
▲南投93歲男騎士,撞到56歲劉男後肇逃。(圖/楊姓民衆提供,下同)
從約2分鐘的監視器畫面中可看到,劉男騎着三輪腳踏車打橫停在路中央,蔡男經過時沒注意迎面撞上,隨後蔡男起身後,隨即騎車離開,期間共有2輛機車6輛汽車經過全都無視。
警方指出,5日清晨5時26分接獲報案,劉男騎乘三輪腳踏車於橫越車道時,與蔡男發生碰撞,雙方人車倒地,劉男無呼吸心跳命危,送醫後搶救後恢復心跳但仍未脫離險境,蔡男則在事故後隨即離開現場,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於當日上午7時25分找到蔡姓駕駛人,並將其帶回進行調查。
經初步呼氣酒測,蔡男的酒測值爲0.00mg/l,未有酒駕情形,警方發現蔡男亦受傷,隨即協同家人將其送醫,後續警方將依交通事故規定持續偵辦,並依據相關法律對其肇事逃逸行爲追究責任。
▲騎士撞到人後肇逃。(圖/記者高堂堯翻攝,下同)
警方呼籲,肇事逃逸不僅是一種違法行爲,還對事故受害者造成更大的心理與實質傷害。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肇事逃逸可處以重罰,且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警方強烈建議駕駛人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留在現場配合處理,確保當事人的安全,並依法負責,這也是每一位道路使用者應盡的義務。同時,警方也會加強該路段的巡邏,以保障民衆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