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扮推手 謝嘉娟盼長者尊嚴離世
三軍總醫院日間照顧中心主任謝嘉娟,推廣病主法不遺餘力。(陳人齊攝)
《病人自主權利法》於2019年上路,民衆可以在清醒時預先決定,一旦自己處於永久植物人及重度失智等狀態,可以不要無謂延長生命的醫療措施,有尊嚴、安寧的走完人生的最後一哩路。該法重要推手之一的三軍總醫院日間照顧中心主任謝嘉娟,是院內首位主任級女醫師,從國中就立志從事老年醫學專科的她,近年來積極推廣預立醫療決定製度,盼提升國內老年醫療尊嚴,真正落實善終目標。
2005年從國防醫學院畢業的謝嘉娟,在國三那年決定要成爲一名老年醫學醫師,當年她考上臺中女中,原本打算跟相當疼愛她的外婆分享喜悅,卻突傳外婆車禍的噩耗,當時她一路看着外婆從醫院被插管,直到留最後一口氣回家象徵性拔管,接着才經醫師相驗開立死亡診斷書,內心百感交集。
謝嘉娟表示,從外婆車禍到往生過程,讓她感受整體醫療環境對老年病患來說並不友善,因此啓發她成爲老年醫學專科醫師,而2019年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就是在謝嘉娟與前立委楊玉欣共同努力下才推動上路。
謝嘉娟指出,從醫15年來看到臺灣最大的老年照護問題,就是長者沒辦法有尊嚴的走,許多癌末病患在家屬的要求下插入鼻胃管,或許是「民以食爲天」的觀念根深蒂固,擔心缺乏進食會影響長輩健康,但插入鼻胃管的不適,一般人卻無法想像。
即使《病主法》已上路滿3年,謝嘉娟仍認爲有不足處,她指出,預立醫療決定書這塊至今仍相當難推動,最大困難並非來自民衆,而是制度面,因爲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前,必須先接受醫師諮商,然而健保卻未給付,讓許多醫療機構不願下成本開立諮詢門診。
謝嘉娟說,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後,許多無效醫療都能夠避免,讓病患能真正落實善終,同時也能降低健保浪費,期盼將來預立醫療諮商能納入健保,經費上若有困難,也可先從癌症、輕度失智病患試辦,讓病患在意識清晰的時候做最有利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