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大亨朱國榮搭遊艇逃亡 海巡署解釋:依法不得進行高密度查艙檢查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有「殯葬大亨」之稱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及龍邦炒股等重大經濟犯罪,分別被判刑8年、16年,去年透過親信、女友陳宛瑄一家人策畫協助,搭乘由「超跑達人」周哲男提供的私人遊艇「TOPSPEED」潛逃至菲律賓,至今下落不明。監察院調查報告發現,海巡署曾花了27分鐘檢查遊艇,但並未詳細檢查其他可藏匿空間,有重大疏失,因此糾正海巡署,並要求檢討是否利用科技設備監控。

海巡署已在報告內,坦承疏失,並解釋難以查處原因,今天再對外發布新聞稿,指出三點具體作爲:

一、朱國榮因案交保,於112年9月7日15時向轄區派出所報到後,當日晚間逃往安平漁港,藏匿在「T」船船艙內潛逃出境,警察機關於同月12日通報臺灣高等法院,並於9月28日發佈通緝。

二、海巡署表示,依海岸巡防法第4條規定,海巡人員不得在無正當理由、認有違法之虞,即全面進行高密度查艙檢查。 「T」船因無明顯違法跡象、未曾因違反走私、非法入出國等受刑事或行政罰處分,依「海岸巡防機關執行臺灣地區漁船及遊艇安全檢查作業規定」,評鑑分類爲「甲類對象」,應以柔性方式實施檢查。南部分署安檢人員於112年9月7日夜間,按「海岸巡防機關實施檢查注意要點」規定,檢查船艙及確認人員身分後,未發現可疑不法事證,全程費時27分鐘,始依規定放行「T」船出港。

三、爲降低對社會的衝擊,海委會於9月18日拜會司法院,雙方就監控作法及資料傳輸等議題交換意見,並就目前外逃通緝犯262人(經濟犯計227人、佔86.6%),討論重大經濟犯輔以多元複式監控之可行性 。海巡署亦透過「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等時機,研議提高檢舉獎金等措施,鼓勵民衆提供線索。另將協調主管機關研提刑法修正案,增列「棄保潛逃罪」,防止潛逃事件再生,確保海域及海岸安全。

監察院調查報告公佈朱國榮搭遊艇時,海巡署安檢人員曾上船實施27分鐘安檢,孰料仍未發現不法藏匿。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