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藥品清單再增 納急救藥品

爲因應災害及作戰需求,食藥署陸續將抗生素、心血管用藥等急救用藥列入必要藥品清單。圖/藥師易麗珍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最新公告必要藥品清單,新增一二○項,品項集中於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抗感染藥品及心血管藥品,另納入缺貨嚴重的注射及沖洗用生理食鹽水等輸液。另爲因應災害需求,未來將針對臨牀常用且較易供應不穩的急救藥品(如抗生素、心血管用藥等)列入必要藥品清單。

總統府將在九月廿六日召開「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據瞭解將增設「物資大隊」,負責因應平時災害需求,其中急救站編組範圍納入診所或藥局的醫事人員。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根據內政部「民防法」、「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內容,主要物資藥品爲急救用藥,雖內政部尚未明列品項,但食藥署已陸續將臨牀常用、較可能供應不穩的急救藥品持續納入必要藥品清單,避免缺藥。

王德原指出,這次新納入血管收縮素轉換酶抑制、血管張力素受體抑制、重金屬螯合劑(DMPS)解毒劑等藥物,即屬急救藥品,將持續檢視、更新。

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發言人王明媛指出,食藥署將急救用藥定義爲救命、必要性藥品,應該包括國人常用且不可或缺的抗凝血劑等心血管用藥,以及抗生素、類固醇等藥物,以期天災、作戰時,不致缺藥、斷藥,這與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即將開會有所呼應。

在最新必要藥品清單中,王德原表示,原先必要藥品清單共五九七項,這次再增加一二○項,僅刪除四項,新增最多前三項類別爲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廿七項)、抗感染藥品(十九項)、心血管藥品(十八項)。

食藥署長莊聲宏日前接受聯合報專訪表示,將必要藥品清單盤點時間,從現行平均兩年一次,縮短爲至少一年一次。食藥署已着手修改規定,王德原說,藥品供應變化大,未來將從每二年更新一次,縮短爲每年更新,審查重點爲近期供應不穩或較可能短缺藥品,如製造廠市佔率大於百分之六十或製造廠爲三家以下的臨牀重要品項,均將列入必要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