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缺藥增81項必要藥品 半年前未告知要罰
但第一線藥師仍不看好,認爲食藥署雖然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增加必要藥品清單,但只要政府部門不硬起來向廠商開罰,缺藥問題永遠存在。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過去僅有398項藥品被列爲必要藥品,去年底爲因應缺藥問題着手修正,當時曾預告要增加至433項,但後續考量各方需求,決定以世界衛生組織(WHO)2021所列之必要藥品清單爲架構,因此擴大至479項。
陳惠芳指出,本次新增的81項必要藥品以「抗感染」、「細胞毒性及輔助性化療藥品」、「心血管藥品」這三大類最多,而被列爲必要藥品清單的品項,之後如因原物料等各種因素導致缺藥,依法得在6個月前提前向食藥署告知,否則政府可依藥事法進行開罰。
開業藥師沈採穎分析,本次新增的必要藥品看似無太大問題,但重點在於食藥署有沒有對違規廠商進行開罰?畢竟過去有太多案例是必要藥品缺藥,但廠商卻未能在規定的6個月前通報,如果食藥署不依法開罰,廠商永遠不會怕。
不僅食藥署未對違規廠商開罰,沈採穎更指出,未依法於6個月前進行通報的廠商,健保署可依藥品支付辦法第12之1條停止給付一年,「但缺藥到現在有任何一間廠商被健保署開罰嗎?」
沈採穎認爲,除了食藥署要硬起來向廠商開罰之外,健保署也應站出來向未依法進行通報的廠商祭出停止給付的罰則,「否則這些藥廠根本不痛不癢,將繼續小看臺灣市場把臺灣人民當次等公民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