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時間太長了 中職列出新規定:攻守交替全力衝刺

▲爲加速比賽速度中職今年增設新規定。(圖資料照/記者路皓惟攝)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爲增加比賽速度,中職今年增設新規定,13日總教練會議通過確定執行,包括攻守交替時應全力衝刺、打者必須至少有1腳在打擊區內等規定。

職棒元年時,中職平均比賽時間2小時46分,爲歷年最低,近年比賽時間不斷拉長,2015年平均比賽時間3小時26分,中職爲縮短比賽時間,也曾針對投手做出規定,限制投手投球出手時間,不過效果有限,而去年球季平均比賽時間爲3小時27分,比前年要多出1分鐘。

完整規定如下:1、攻守交替時應全力衝刺。2、預備使用之球棒應放置場邊休息室內。3、投手不得無意義要求換球。4、挑戰:除第3出局外,總教練如要進行挑戰,可直接在休息室內提出,無須進入場內。5、換局(無論是否更換投手):必須於2分鐘內完成,投手熱身投球最多5球。以前半局第3出局成立開始計算。更換投手時,教練不得上場。6、局中換投:投手必須在2分鐘內完成熱身投球,投球數最多5球。以主審向記錄員宣告後開始計算。 教練得上投手丘,但在將球給予後援投手後即須退場。7、五局中場:投手必須在6分鐘內完成熱身投球。以前半局第3出局成立開始計算。(罰則-第5、7項)經裁判員制止繼續投球者得直接宣告1壞球。8、投手:無跑壘員時,投手必須在12秒內投球。違規者第一次警告,再違規則宣告1壞球,且全場兩隊僅各警告1次,後援投手違規時即逕行宣告1壞球。(以投手持有球、球員進入擊球區面對投手起,至球離開投手之手止。)

9、擊球員:(1)各局首位擊球員須於投手熱身最後1球投出前往打擊區移動。(2)擊球員輪到打擊時,須始終至少保持一腳在打擊區內,除非有下列情形擊球員可以離開打擊區,但不能離開本壘周圍之圓形區域。①擊球員打擊或企圖打擊而失去重心時 ②擊球員爲閃避投球而離開打擊區③任何一方要求暫停獲得允許時 ④守方球員企圖使跑壘員出局之行爲⑤擊球員進行假觸擊時 ⑥發生暴投或捕逸時⑦投手接球后離開投手丘之泥土區時 ⑧捕手爲了指揮守備離開捕手區時⑨選手受傷、身體不適或更換球棒等正當理由 ⑩其他主審認可的情況(罰則)若擊球員在不符本項規定所列之情形下,故意離開擊球區延誤比賽之進行時,主審對於擊球員的第1次違規將給予警告,第2次或後續再出現違規行爲時,聯盟將應給予適當之處分。(3)擊球員雖符合前項規定所列之情形下離開擊球區,但若同時離開本壘之圓形區域,將視同離開擊球區規定處理,但受傷治療除外。10、暫停:(1)野手暫停必須在裁判宣告 " Time " 後15秒內完成。教練暫停必須在跨越一、三壘線後40秒內完成,需透過翻譯員時不得超過6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