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藝淪小金庫?行銷專員遭爆「左手轉右手」A走數百萬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顏若芳19日指出,北藝行銷部一名專員從北藝掛牌至今,竟利用職權讓自家公司取得標案標案,總金額高達數百萬,且未依採購規則迴避。(顏若芳辦公室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日前爆出霸凌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不過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顏若芳再踢爆,行銷部一名專員從北藝掛牌至今,竟利用職權讓自家公司取得標案,總金額高達數百萬,且未依採購規則迴避,北藝管理上有疏失,文化局應介入調查。對此文化局允諾會再去了解案情,也會重新檢視相關規定。

顏若芳表示,北藝中心行銷部趙姓專員自北藝中心2021年5月掛牌成立至2022年1月期間,一直是「福林公司」負責人,然2022年趙姓專員自福林公司離職後,則由其妹擔任公司董事,所以如福林公司有參與北藝中心標案,趙姓專員理應迴避,然近年卻頻將自己負責的採購案發給福林公司,根本是左手轉右手。

顏若芳指出,趙姓專員除了直接發案給福林公司外,甚至還借牌發案,也就是說,雖部分標案在名義上是其他公司得標,但實際執行、甚至受益者依然是福林公司,她揭露,2023年北藝中心形象片及仿生人導覽影片,得標廠商均爲「途遇工作室」,但再對照福林公司於Vimeo刊登的作品集資料後,就能發現兩個影片的執行單位就是福林公司,製作人亦爲趙姓專員。

顏若芳說,除了前述案外,北藝中心自2021年掛牌至2023年以來,涉有類似情事的標案共有9筆,累計金額近300萬元,且時至2024年,恐還有一樣的問題發生。這些數字、這些情形都一再證明了北藝中心內部管理失靈,甚至在利益衝突的內部規範上零零落落、漫不經心。

文化局藝術發展科股長蔡佳穎迴應,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條規定,補助金額佔採購金額一半以上時,需將相關資料送監督機關審查,由於此案因屬小額採購,就會用北藝中心本身的採購規章,因此文化局將本於監督立場再瞭解詳細案情,無論是實務執行面或是法規面,若需要調整修正的地方,都會再重新檢視。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勇於求助,遠離網路霸凌!檢舉網路霸凌iWIN熱線:02-2577-5118、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