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溫泉大亨收購連署書遭判刑 他還用網友個資騙報酬

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等14人,去年總統大選參選連署期間,涉嫌收購連署書,替被連署人郭臺銘通過參選門檻,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個資法、僞造文書等罪,士林地院偵結判刑,其中,陳男遭判刑2年,緩刑5年,併科罰金500萬元,支付公庫200萬元,上法治教育課程10場。

判決指出,去年中選會9月中選會公佈被連署人名單,郭臺銘10月起發動連署後,陳男等人爲助郭臺銘通過總統大選連署參選門檻,收集大量空白連署書,以500元爲對價向不特定人收取連署書,約購得600餘份連署書。

期間石姓男子還以臉書上不知情民衆身分資料僞造連署書,賺取陳男等人收購連署書所付報酬。

法院認爲,被告無視政府大力宣導,從事賄選行爲,妨害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的公正、公平與純潔,戕害民主政治健全發展,其中陳男及石男爲圖一己之私,侵害他人隱私,也危害國家選舉制度;但被告犯後坦承犯行,除石男外其餘被告皆已繳回賄款、犯罪所得等。

士院審結認定,陳男等13人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連署行賄罪」、個資法、僞造文書等罪,各判刑1年1月至2年,皆諭知緩刑,併科罰金100萬至500萬元,支付公庫10萬至100萬元,上法治教育課程2至10場;石男犯個資法、僞造文書等罪,判徒刑5月,併科罰金10萬元。

士林地方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