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新屋逾千件違建「陽臺加窗、雨遮加欄杆」優先拆除
臺北市共查獲1748件新違建案,最多的違規樣態是陽臺加窗。(北市建管處提供)
臺北市長柯文哲上任時大力掃蕩違章建築,卻屢被砲轟效率差,爲避免新違建出現,2015年更實施產權登記須檢附「無違建證明」措施,新建案也設有複查機制,雖然政策宣導多年,但截至今年2月底仍查獲1748件新違規案,其中多以陽臺加窗爲大宗,雨遮加設欄杆、露臺違建則佔第二,未來將優先拆除,北市建管處也呼籲民衆勿心存僥倖,一但遭查將即報即拆。
過去市府稽查違章建築時,多靠民衆檢舉通報纔會知情,但《臺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出爐後,規定2015年9月1日以後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在辦理產權登記移轉,得檢附由開業建築師所簽證的「無違建證明」,未提出證明者將由建管處派員查察,如有發現違規情事將立即拆除,意在遏止新違建產生。
建管處長劉美秀指出,截至今年2月底止,經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通報有檢附「無違建證明」案件計有1萬4693戶,未檢附「無違建證明」案件則有3萬1630戶,建管處皆於收到地政單位通報後,即刻派員巡查有無違建。新建案取得使照後也有複查機制,將不定期派員勘查有無搭蓋違建,同時列管2年。
經統計,自2015年9月1日起至今年2月底,違反規定的新建案共有1748件違規情事,約佔同時期違建查報案件3萬6577件的4.7%,違規樣態大多以陽臺加窗或柵欄式防盜窗的1277件最多,約佔75%,其次爲雨遮加設欄杆194件、專用露臺違建123件,以及一樓法定空地75件。
建管處舉例,舉凡陽臺加窗、雨遮加設欄杆、露臺違建或一樓法定空等,只要屋主未經申請擅自搭建,都會被列爲違章建築,例如許多民衆會違法在一樓法定空地搭建鐵棚架,這些都將優先查處並通知改善,倘若民衆未在限期1個月內拆除,市府將會在1個月內強制拆除,並向所有權人收取拆除費,若有拆後重建情形,則依建築法95條規定移送法辦。
建管處指出,呼籲市民瞭解市政府遏止新違建產生的決心,切勿心存僥倖而違法搭蓋違建,以共同維護北市的公共安全及都市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