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抽驗面製品 2件標示不符合規定
▲北市衛生局7月抽查面製品100件,2件標示不符規定。(圖/北市府提供)
臺北市衛生局於7月針對面製品抽驗市場、超市、早餐店、餐飲店、饅頭店等,共計抽驗100件(包裝18件、散裝82件),品質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外,針對18件完整包裝產品進行標示檢查,士林食品「蛋餅皮」以及遠百企業「刀削麪」不符規定,不符合率11.1%。
▲愛買忠孝店所販售的「刀削麪」標示不符規定。(圖/北市府提供)
士林市場第209號攤的士林食品「蛋餅皮」,外包裝未標示廠商地址、淨重、容量或數量、原產地、營養標示,依法輔導業者將產品標示限期改正完成;另外,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忠孝分公司(愛買忠孝店)所販售的「刀削麪」,外包裝營養標示「總碳水化合物」未以「碳水化合物」標示、「膳食纖維」標示,未於碳水化合物項下的「糖」之後標示,已移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依權責辦理。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案內包裝產品標示不符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第7款處分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產品限期回收改正完成。 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慮,可電洽1999(外縣市民衆請撥 02-27208889)轉7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