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TOD鼓勵繳代金放棄公益設施?議員轟圖利廠商

臺北市長柯文哲推動TOD(大衆運輸導向都市發展),促進捷運站周邊進行都更,但公告施行後3年申請案掛零,議員許淑華質疑新修正規定是圖利廠商。(本報資料照)

臺北市長柯文哲推動TOD(大衆運輸導向都市發展),促進捷運站周邊進行都更,但3年申請案掛零。臺北市議員許淑華髮現,市府今年修正規定,回饋公益設施放寬爲「不需審議」即可直接繳納代金,變相鼓勵繳代金,形同放棄原本可取得公益設施,有圖利建商之嫌,對此,都發局迴應,此次修訂新增3項獎勵項目,提供多元選擇,TOD不全然以取得公益性空間爲最主要目的。

許淑華指出,北市府2018年底討論擬定TOD計劃,促進捷運站周邊進行都更,加強利用捷運與環保減碳,但公告施行約3年卻只有0件申請案,經市府召開會議檢討,於今年4月提出修正版本,但修正內容疑似便宜行事。

許淑華說,原本規定獎勵容積一半對應之樓地板面積,於興建後無償捐贈予市府,設置公益設施空間,如經審議通過,可同意繳納等價代金給市府替代,修正爲「無須審議」,由申請者自行選擇捐面積做公益或是繳納代金。她質疑,變相鼓勵實施者用代金換容積,市府間接放棄可用來設置公益設施,如公託、長照、社宅等空間。

許淑華以忠孝復興站附近一處都市更新案爲例,若改爲申請繳納代金,減少公益空間,可多賺得20億,難道不是圖利廠商?

她也發現,新北市去年底修正TOD相關規定,要求回饋部分比例設置公益設施,北市府也應趁TOD計劃,同時取得北市欠缺的公益社福設施纔是,但北市卻幾乎是間接放棄公益設施,此舉實非民衆之福。

都發局綜合企畫科謝孝昆說明,此次修訂新增捷運出入口移設、提供Youbike、留設人行空間3項獎勵項目,加上原先的回饋公益空間、繳納代金,提供彈性多元選擇,TOD概念有包括節能減碳構想,不全然以取得公益性空間爲最主要目的。

謝孝昆強調,審議是指一般府內工作小組行政流程,審議並非要經過都委會或都市審查,過去3年都沒有申請案,才決定要滾動式檢討,爲增加誘因,未來都發局將成立單一窗口,簡化申請公益空間的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