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起重機「吊臂擦撞公車」 勞檢處:最高可罰30萬
北市捷運站旁工地起重機「吊臂擦撞公車」,嚇壞乘客。(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靠近民權西路捷運站旁,今(30日)中午11時許發生驚悚意外!一輛在施工的機械車,在收起吊臂時因疏忽未注意,導致吊臂擦撞正在停等紅綠燈的公車,所幸並無造成人員傷亡,勞檢處釐清原因後表示,作業現場沒有指揮監督人員,違反「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將處僱主新臺幣3萬元到30萬元罰鍰。
今(30日)中午11時許,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一輛在施工的機械車,在收起吊臂時因疏忽未注意,導致吊臂擦撞正在停等紅綠燈的公車,致公車左上方玻璃破碎,所幸並無造成人員傷亡。
北市勞檢處派員瞭解後表示,事故發生時吊車承攬商正在進行工程收尾作業,因爲副杆延伸距離較長,撞到停等紅燈的公車。起重機證照、操作人員及吊掛人員「一機三證」都合格,因在進行作業時,地面沒有指揮監督人員而釀災,將依違反「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9條,開罰僱主3萬元到30萬元。
也將追究營造廠管理責任,若調查確認原事業單位沒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做好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監督,依法開罰3萬元到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