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土管放寬遭批開後門 市府指貼近產業需求
議員指出,市府修改北士科土地分區管制規定,開放可兼辦批發零售業恐變相使用開後門。臺北市產發局表示,僅放寬能兼辦批發、零售業務及辦公室使用,盼貼近產業需求。
臺北市議會今天召開市長專案報告,臺北市長蔣萬安率北市府官員列席,並針對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6、T17、T18地上權招案等4案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洪婉臻質詢,北市府在2月22日修改北士科整體園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洪婉臻說,市府修改北士科園區都市計劃書,針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開放業者可兼顧批發零售辦公室,但因規範批發零售的範圍廣,恐讓大型購物中心等進駐,且與整體園區原規劃不同。
她表示,北士科T17、T18地上權招商案,已讓新光人壽走後門,市府針對北士科原規範只讓生產製造或營運總部等辦公室進駐園區,市府卻修改放寬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認爲此舉有疑慮。
她指出,市府放寬進駐廠商可兼顧批發零售業,過去有相關案例,導致業者變相使用,認爲市府未掌握修正北士科園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後可能變化,質疑是在開後門,追問蔣萬安是否有掌握。
蔣萬安答詢指出,產業發展局有回報。
臺北市產發局長陳俊安在答詢臺補充,北士科園區內可設置非支援性服務業,且過去很多進駐廠商反映園區生活機能不足,擔憂影響後續就業民衆。
會後,陳俊安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先前開會討論修正包含放寬北士科園區的非支援性服務業別,當時會檢討是考量要讓園區內生活機能變好。
他說,曾有進駐北士科園區生技公司提及因規範無法覈准零售批發業,認爲受限不便。爲協助廠商,才修正放寬批發零售業別,但只限定辦公室且附設販售商品的店面地點不可在北士科園區內。
他表示,北士科園區內的非支援服務業業別,不可超過建物30%,也就是隻能在1樓以下的低樓層設置例如超商等,不會讓整棟變成賣場或百貨公司,主要考量是盼讓進駐園區廠商工作人員有足夠生活機能,並可服務在地居民。
另外,產發局在會後提供資料指出,針對北士科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修訂案,爲因應進駐企業反映在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時,面臨部分項目不符使用而無法登記,例如生技醫療產業營業項目包含批發、零售業務。
產發局表示,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主要是考量實際企業營運型態與實務需求,因此放寬原允許所進駐主軸產業別,能兼辦批發、零售業務及辦公室使用,盼貼近產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