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禁設「露3點」競選廣告物 區公所加設電子選舉公佈欄

因應《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範,臺北市內除參選人競選總部外,不得刊登競選廣告,臺北市建管處也於各區公所設置「電子公佈欄」,供參選人刊登電子競選廣告。(建管處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臺北市議會於2022年三讀通過《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明定臺北市內不得設置選舉相關廣告,並針對競選廣告訂定「禁露三點」規範,若廣告物中未露出超過3項目,就會被視爲一般廣告。因應禁止競選廣告後的配套措施,北市建管處也於各區公所設置「電子公佈欄」,供參選人申請並提供圖檔,就可刊登於電子公佈欄,選舉過後電子公佈欄也能繼續沿用,作爲市政宣傳使用。

臺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13日上午舉行會議,北市府建管處報告有關「臺北市競選廣告物選舉公佈欄設置及管理辦法」,將於臺北市轄下12個區公所設置電子看板,提供總統參選人、臺北市立委及議員參選人於選戰期間投放競選廣告。

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北市轄下12個區公所都將設置電子公佈欄以電子看板方式呈現,參選人及政黨抽完號次後,可透過網站上傳相關資料。

虞積學說,競選廣告物電子看板的好處,就是參選人數量及相關內容不受版面限制,且會採跑馬燈方式,呈現參選人相關資訊,民衆可用觸控方式透過電子看板瞭解競選資訊。此外,在選戰結束後,電子看板也能當做宣傳市政的工具之一。

法規委員會召委、國民黨議員秦慧珠則指出,雖然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是全臺首創的新措施,但僅在各區公所設置1個電子看板,民衆也不見得會特別到區公所閱覽,宣傳效果有限,要求市府應檢討首次實行狀況,後續要提供報告給議會。

民衆黨議員陳宥丞責建議,電子看板內容可與北市府官方LINE串接,讓民衆可收到資訊,並增加宣傳管道;國民黨議員陳重文認同,並提到可與各里辦公室電子公佈欄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