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組織開展2024年度第一批北京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創建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爲深入推進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貫徹落實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產業發展規劃,按照《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推動企業技術中心培優工程,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依據《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京經信發〔2023〕73號,見附件1)和《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實施細則》(京經信發〔2023〕74號,見附件2),我局擬組織開展2024年度第一批北京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創建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領域

依據《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產業發展規劃》提出的“2441”高精尖產業體系,企業技術中心創建工作重點支持領域如下(詳見附件6):

(一)兩個國際引領支柱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醫藥健康。

(二)“北京智造”四個特色優勢產業:集成電路、智能網聯汽車、智能製造與裝備、綠色能源與節能環保。

(三)“北京服務”四個創新鏈接產業:區塊鏈與先進計算、科技服務業、智慧城市、信息內容消費。

(四)未來前沿產業:生物技術與生命科學領域、碳減排與碳中和領域、前沿新材料領域、量子信息領域、光電子領域、腦科學與腦機接口領域。

二、基本條件

企業須滿足的基本條件如下:

(一)企業在本市依法註冊,信用狀況良好,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二)企業技術中心必須在企業組織結構中獨立設置,企業高層高度重視企業技術創新工作並擔任技術中心主任,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且建立運行兩年以上,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企業技術中心應建立技術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

(三)企業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於2億元(其中建築業企業不低於15億元,專精特新企業以及機器人重點企業不低於1億元)。

(四)有較高的研發投入,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在1000~5000萬元之間,且占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製造業3%;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7%;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5%;建築業1%;其他3%。

2、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不低於5000萬元。

3、主營業務收入小於2億元的專精特新企業以及機器人重點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不低於1000萬元,且占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製造業10%,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20%,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10%,其他10%。

(五)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於60人(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不低於80人)。

(六)有較好的技術積累,重視前沿技術開發,具有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七)企業重視知識產權工作,近三年內獲得的有效知識產權不少於10件(包括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醫藥製造業企業獲得的臨牀試驗許可、藥品註冊證書可視同有效知識產權);製造業企業近三年申請的發明專利不少於三件(醫藥製造業企業的臨牀試驗申請、藥品註冊申請可視同發明專利申請)。

(八)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

1.因違反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受到刑事、行政處罰;

2.因違反稅收徵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爲;

3.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爲。

(九)總部企業申請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的,技術中心須在京設立。母公司技術中心已是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其子公司從事的業務領域與母公司不同的,可申請市級企業技術中心。

三、填報方式

企業須在網頁端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http://jxj.beijing.gov.cn/bsfw/bsrk)進行登錄,並按照網上系統相關提示信息完成材料的填寫和提交。

四、申請流程

(一)進行自評打分

滿足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基本條件(即達到《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的規定)的企業,可參考《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評價規範》(T/BETC BETC001—2023)(見附件3,以下簡稱《評價規範》)中附錄D、E相關說明進行自評打分。

(二)網上信息填報

滿足申報基本條件且自評分數大於等於60分的企業,可以登錄網上系統提交申請材料,具體登錄步驟詳見《企業技術中心網上申報系統使用說明》(見附件4)。網上申報時間爲2024年6月26日9:00至2024年7月26日17:00。請申請企業根據網上系統提示在線填寫或者提交以下內容:

1.《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見《評價規範》附錄B);

2.《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見《評價規範》附錄A);

3.《承諾書》(見附件5);

4.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信息軟件業企業提供:加蓋本單位公章的101-1表、F203表)

5.上一年度統計報表,具體爲報送統計局的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

6.近三年內獲得的有效知識產權證書(醫藥製造業企業獲得的臨牀試驗許可、藥品註冊證書可視同有效知識產權證書),製造業企業還需提供近三年內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醫藥製造業企業的臨牀試驗申請、藥品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可視同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

7.企業內部成立技術中心批准文件;

8.其他體現企業創新能力的事項清單。

五、注意事項

企業技術中心創建是我局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挖掘培育更多創新能力強、創新機制好的示範性企業的重要工作途徑,企業應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對於在申請和運行評價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瞞報謊報重大事件等違規違法行爲的單位,將記錄到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並在信用中國(北京)網上進行公示。

我局對企業技術中心實施動態管理,可採取信息報送、不定期抽查、信息交叉驗證等多種方式進行覈查。對運行評價不合格的企業技術中心,我局將督促其整改提高,連續兩年不合格的,撤銷其企業技術中心資格。

六、聯繫方式

如“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或“首都之窗網站”登錄遇到問題,請諮詢技術電話:55521190、55520600。

如有填報指標解釋等方面問題,請仔細閱讀《評價規範》附錄B和網上填報系統中的指標解釋和填報說明,具體業務諮詢電話:55521117、55521118。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