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啓動2021年積分落戶申報 申報期限30日
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記者 陳旭)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4日發佈消息,北京市2021年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將於4月15日早8時正式啓動,申報期限爲30日,7月12日起將在“首都之窗”公示本年度落戶人員信息。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2020年7月,北京市修訂出臺了《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總體看,新修訂的積分落戶政策運行平穩,2020年共有6032人經公示取得落戶資格,截至目前已有5555人完成落戶辦理。
據介紹,相比往年,今年的申報時間、公示時間均有所提前;完善了申報系統的提示信息,優化頁面展示效果;豐富了信息查詢渠道,申請人可通過網站或手機App線上查詢本人租賃住所、自有住所、教育背景等信息;增加即時顯示積分和排名區間功能,申請人在線完成提交後即可查看本人當時積分和排名區間;開通了移動端審覈結果查詢功能,申請人可登錄“北京人社”App隨時通過手機查看反饋結果。
2021年北京市積分落戶規模將保持穩定,爲6000人,並實行同分同落。具體時間安排爲:申報階段(4月15日8時至5月14日20時),部門審覈結果彙總階段(5月15日至6月3日),審覈結果查詢階段(6月4日8時至6月11日20時),部門複覈及積分排名階段(6月12日至7月11日),公示和落戶辦理階段(7月12日起公示,經公示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可辦理落戶手續)。
北京市將持續嚴格審覈,對用人單位協助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取消當年及以後5年內積分落戶申請資格。在積分落戶過程中,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嚴重違反向行政機關所做承諾的,相關失信記錄將納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