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豐臺:一男子因酒後劃壞多輛車獲刑
據豐臺法院通報,因酒後劃壞多輛車,一男子張某因尋釁滋事罪被豐臺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2024年11月,豐臺某派出所陸續接到羣衆報警稱,停放在路邊的車輛被劃。民警調取監控錄像發現,11月7日1時許,被告人張某在北京市豐臺區馬家堡東里附近酒後隨意劃損7名被害人停放在路邊的車輛,經鑑定,上述車輛維修費用共計人民幣9230元。
“當天我喝多了,沒想到自己做出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經訊問,被告人張某對其酒後劃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對自己酒後失德行爲後悔不已。
豐臺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某行爲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處罰。考慮張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最終,豐臺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法官提醒市民,醉酒不是免責的理由,大家飲酒要有度,秩序留心中,切勿因“醉”獲刑。
記者:徐慧瑤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