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超硬也沒用! 「生鮮先生」遭查獲竄改食品效期遭停業
生鮮先生超市遭勒令停業。(高市衛生局提供/楊舒婷高雄傳真)
前立委鍾紹和兒子鍾升旭爲「生鮮先生」連鎖生鮮超市負責人,但他涉嫌與黃姓店長將實際保存期限不滿1年食品,拆封並以透明真空袋分裝後,等上架販售時,再指示店員以店內POS機自行輸出自上架日起算1年爲保存期限標籤貼於包裝上,或是將已逾期商品,以即期品方式在架上販售情形。經衛生局稽查後,封存了13公斤多的食品,並勒令業主停業。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3年1月29日配合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及高雄市調處,兵分三路查獲生鮮先生MrFresh連鎖超市等3家門市涉嫌竄改標示、販售貯存逾有效日期、有效日期與進口報告單不符及無中文標示之違規食品,衛生局現場立即封存涉案食品6項,計184包共13.20公斤,全案已由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責令業者勒令停業。
衛生局說明,本案於113年1月29日在檢察官指揮下,分別至生鮮先生MrFresh超市3間店面搜索稽查,3場址皆有查獲違規食品,包含竄改效期之過期生鮮食品184包等食品,衛生局已立即將涉嫌食品全數封存,地檢署搜索相關違規食品,目前尚未釐清違規食品的進出貨數量,爲能速釐清事情嚴重程度,檢察官同意衛生局責令業者自113年2月1至2月29日停業,以保全證據。
衛生局表示,經查相關產品主要販售給零售散戶,目前衛生局已監督業者進行下架回收商品,以防範流入市面販售,有關商品退費等爭議,衛生局責令業者儘速提供與公告退貨資訊機制,消費者可攜帶發票或產品於2月1日至2月29日每日下午1時至4時至生鮮先生門市辦理退貨;若業者未有妥處,提醒消費者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市府消保官將盡力協助市民處理爭議。
衛生局強調,該業者明知相關食品之真實有效期限,仍做不實效期標示,致所售食品效期流向不明,獲得不當利得空間,恐有效期虛僞標記或假冒等詐術行爲,經評估問題產品銷售對象爲大衆消費者,影響層面廣泛危害風險甚鉅,將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第22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等規定,分別各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及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審酌違規情節依法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