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鮎魚”結果已出!深圳市原副市長黃敏落馬

“北極鮎魚”事件,不僅揭開了社會貧富差距的冰山一角,更意外牽出了深圳市官場的一場反腐風暴。其中,深圳市原副市長黃敏被查,被指與北極鮎魚事件有關。

“2023年3月,一名自稱爲“北極鮎魚”的網友在社交媒體上大肆炫耀家族財富,聲稱家中有9位數存款,言辭間透露出對普通民衆生活的不屑與輕蔑。這一行爲迅速在網絡上發酵,引發了公衆的強烈不滿和質疑。

隨着輿論的持續發酵,人們開始深挖“北極鮎魚”背後的故事,其爺爺——深圳市原交通局貨運管理分局局長鍾庚賜,也因此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2023年10月10日,深圳市紀委監委發佈通報,確認鍾庚賜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包括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多次串供對抗組織審查、藉機斂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未經批准違規兼職取酬、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等行爲。因此,鍾庚賜被開除黨籍,並按二級科員確定其退休待遇,同時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此後,相關部門繼續對此事進行了深入調查,並陸續公佈了一些調查結果。2024年3月14日,從國家紀委監察委獲悉【廣東省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黃敏被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黃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4年9月1日,根據廣東省紀委監委的通報,黃敏在擔任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期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包括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等多項問題。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敏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深圳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北極鮎魚”事件及其後續發展,不僅是一起簡單的網絡炫富事件,更是國家反腐鬥爭中的一個縮影。它再次證明,無論職位高低、權力大小,只要觸碰了黨紀國法的紅線,就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如何防止此類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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