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富銀獨董酬金回捐爭議 議員要求限制捐入市府專戶、基金會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是臺北富邦金控大股東,依法可推薦獨立董事席次;依市府規定獨董的酬金,需回捐給北市府或其他公益、慈善團體,3年任期約500萬元。議員許淑華質疑,前市長柯文哲任內疑似要求黨籍獨董需捐到黨內友好的基金會,引發質疑;議員張斯綱也認爲,北市府應以明確文字規範,捐款應回捐北市府的專戶或基金會。對此,北市府表示將研議辦理。

北市府依規定可推薦富邦金控及旗下子公司,包含包含富邦金控、北富銀、富邦人壽、富邦產險及富邦證券等獨立董事,共9席,任期3年。

按照「臺北市政府投資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薦獨立董事遴選作業要點」規定,獨立董事月支領新臺幣15萬元報酬及3萬元車馬費外,也會支領盈餘分配及其他酬金,每人3年任期酬金約500萬元。計算下來,每一位獨董3年任期下來,本薪加獎金都近千萬。

許淑華說,依照規定,盈餘分配及其他酬金於每年12月底前全部捐贈本府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但不得捐贈與具有利益關係之機構或團體,柯文哲疑似要求黨籍獨董需捐到「衆望基金會」,蔣市府應調查,不應替柯遮掩。

許淑華指出,當向市府索取推薦獨董捐贈明細資料時,卻遭市府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爲由拒絕提供各獨董捐贈明細,意圖躲避議會監督,「媒體報導都有提及有獨董疑似違反規定,市府卻想大事化小躲避議員監督,如果這不是蓋牌甚麼是蓋牌?」

張斯綱指出,富邦獨董在柯文哲任內達18人、累積捐贈金額達9353萬,但他質疑,北市府對捐款毫無掌握,且現行規定對捐贈對象定義很籠統,甚至還可捐給自己較熟的基金會、自己參與的團體等。

張斯綱認爲,應該要有更明確的文字內容規範,如需捐在北市府轄下的社會局、教育局、文化局的專戶或臺北市政府相關的基金會等,才能避免爭議。

對此,北市府迴應,財政局都有掌握捐款,將請法務局和財政局討論研議更明確的回捐規範,富邦董監事的酬勞從明年1月1日開始算,將在今年12月31日前有初步結果。至於有議員要求捐贈明細上網公開,目前依法捐贈對象屬個資範圍,但也會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