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巿警涉包庇賭色 巡官劉維中50萬交保並限境限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巡官劉維中於2009年至今年間,涉嫌收受色情及賭博遊戲業者賄款,泄漏警方臨檢查緝時間,國民黨臺北市議員葉林傳服務處前任主任張翰明及現任主任林晴紀,疑爲色情業股東,涉嫌貪污。臺北地檢署15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警政署政風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執行搜索70處,約談劉維中等人到案。

漏夜訊後,檢方諭知劉維中50萬交保並限境限海、張翰明和林晴紀請回、其餘涉案業者則以1萬至40萬不等交保或請回。

檢方指出,劉維中原本任職於中山警分局中山二派出所,2021年10月間,調任松山分局並擔任巡官。2009年至2024年間,劉維中涉嫌向位於臺北市中山區的賭博及色情業者,事先通報警方臨檢查緝消息,包庇經營賭場及色情業非法經營,收取來自7間電子遊戲場、按摩店、養生館及酒店的賄款,每次交付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金額。

檢方也約談前任及現任葉林傳服務部主任張翰明、外號「江野」林晴紀等人,兩人疑似爲涉嫌行賄的色情業股東。

檢警調作兵分70路,搜索劉維中於松山分局辦公室座位、張翰明和林晴紀的住居所以及涉案業者營業場所,查扣被告手機、帳冊及電腦等證物,並未搜索葉林傳市議會辦公室及服務處。

全案朝涉犯刑法第268條供給賭博場所、第231條第1項、第二項公務員包庇圖利使他人爲性交或猥褻罪、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賄、第11條第1項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嫌偵辦。

涉案巡官劉維中(右)。記者房荷庭/攝影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葉林傳服務處前主任張翰明。記者房荷庭/攝影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葉林傳服務處主任林晴紀。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