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到全身傷」臺南傳不當體罰國中生 家長站在教練這邊
▲國中生疑對老師出言不遜,教練持空心的塑膠船槳槳柄管教學生,導致學生屁股稍微瘀青,該名學生的同學得知,疑打電話向社會局不實舉報,指遭教練不當體罰,被打到全身是傷。(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臺南傳一名國一生遭老師不當體罰,惟初步瞭解系1月16日該生在公民課敲鐘下課時,當着同學面前對女老師說,「如果妳寒假作業派太多,我就要上去X妳」,班導得知後未通報校方,而告知該生游泳隊教練,請教練協助管教,疑該生的同學向社會局不實舉報,指該學生遭體罰、被打到全身是傷。
據瞭解,該名學生班導責令寫「事件經過陳述書」時,該學生竟僞造教練簽名,兩名教練爲修正學生的偏差行爲,1月17日下午,在泳隊泳訓時,持空心的塑膠船槳槳柄體罰學生,導致學生屁股稍微瘀青,該名學生的同學得知,疑打電話向社會局舉報,指該名學生遭教練不當體罰,被打到全身是傷。
當事學生母親說,其子生成長在「家暴」的家庭環境,父親常罵三字經,酒後更常對孩子的祖母及生母家暴,在這樣的打罵環境中,孩子的人格發展嚴重受影響,小學時就會口出三字經,生母也因受不了家暴而離婚。該生母親表示,當時社會局派社工輔導1年多,「沒有什麼效果」。直到上國中,進入游泳隊,1年多來,教練的嚴格管教,團體生活的約束訓練,讓孩子漸漸修正其行爲,雖然還是會犯錯,但已顯著改善;學生母親表示:「就是教練用心,我才放心、全權交由教練管教」。
教練指出,該名學生小學時就出現嚴重行爲偏差,他時常恐嚇男性同學買東西給他吃,對女同學肢體碰觸、拿東西丟老師;情緒失控踹學校廁所的門,該生的行爲讓學校及老師非常頭痛,同儕都懼怕他。因學生母親在北部工作,因此將學生託付教練,住在教練家,交給教練管教。
校方表示,該名學生在學校,該遵守的會遵守,但是對老師較不尊重,說話較口無遮攔,常談到性的問題,會犯錯,但都是這年紀孩子會犯的;曾有幾次對女同學肢體碰觸,因情節輕微,老師未通報,希望慢慢導正他的行爲。
「教練真的是爲了要管教學生」,學生生母親爲教練喊冤,希望相關單位深入查清孩子受責罰的原因,勿追究教練;針對此案,社會局迴應,已派人進行相關調查,而教育局則表示尚未接獲通報,也會主動調查釐清。
有關本市某國中少年疑似在校遭不當管教案,社會局家防中心於接獲通報後已派社工介入調查,瞭解是否有違反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第49條之情事。若調查成立確實有違反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第49條之情事,將依同法97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佈其姓名或名稱。
社會局呼籲,對於兒少的身心健全乃至於人格的發展,社會大衆應給予相當的關注與保護,嚴正提醒任何人不得傷害兒少身心健全發展所爲之身體或精神上的虐待、處罰或不當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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