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Call過去等了20分鐘…運將看她上別人的車 怒告「毀損」討不到錢

陳姓運將收到預約,在街邊等了20分鐘,不料客人一出來,竟當着他的面上另一臺車,讓他相當傻眼怒告「毀損」卻討不到錢。(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手機APP叫車快又方便,卻也衍生出不少糾紛,臺北陳姓運將於2019年5月間,在APP上接到楊姓女子的預約,相約在中正區某處搭車,不料陳姓運將在那等了20多分鐘,楊女竟沒先取消預約,就搭其他車離開,讓陳男氣得提告「間接毀損罪」,向楊女求償叫車取消及路邊等候費用共185元,北檢依楊女「毀損」罪嫌不足,將她不起訴。

楊女在庭上辯稱,她同時叫2部車,想說看先到就坐誰的車,但她下樓時不知道陳姓運將已經先到,並等了20多分鐘,匆忙之下就上了另一臺車,原本說好要給陳男185元,但一時太忙就忘了。

而陳姓運將則生氣地說,他到了之後通知楊女並得到回覆,楊女下樓時明明就看到他的車牌,竟當着他的面上別人的車,離開後也沒說要取消,他打了2通電話好不容易找上楊女,楊女說好要給185元卻沒給,陳男認爲財產權受到侵害,憤而提告。

檢察官認爲,APP上叫車不用先付定金、取消也不用講理由民衆爲了方便多叫幾臺很正常,不能因此認定楊女有詐欺意圖,就算楊女事後說要給陳姓運將185元卻沒給,也不能因爲這樣,就說她是故意要損害陳男的財產權,楊女的行爲並不構成刑法《間接毀損罪》,調查後也沒查出楊女犯行的證據,依罪嫌不足,將楊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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