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消費亂象?文化幣被拿去買美妝、還有人兌現 出版業發聲了

從1月20日開始,符合資格的年輕人可領取價值一千兩百元的「文化幣」。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許正宏攝影

從一月二十日開始,符合資格的年輕人將可以領取價值一千兩百元的「文化幣」然而,卻有傳出部分美妝、美甲店家冒用消費點收款,或接受民衆兌現。對此,有學者呼籲文化部應防範「假消費,真兌現」的現象,並落實追蹤領取補助的使用者,是否有成爲真正的文化消費者。

文化部日前首次常態化發放「一生七次」的十六到廿二歲文化成年禮金,今年約有一百五十萬個青年具有領用資格,可用於看錶演、看展覽、看國片、買書、買文創或工藝品等藝文消費折抵。然而,今年發放至今傳出部分店家以美妝用品、美甲等冒用其他符合規定藝文消費點收款碼,或接受民衆兌現,也有民衆在社羣或拍賣平臺轉售、收購文化幣。

臺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所前所長夏學理在過去發放藝FUN券時,就提醒可能發生「假消費,真兌現」的事件,如今再度發生,他也誠建請文化部做好防範。他呼籲,無論是過去的文化護照、藝FUN券還是現在的文化幣,應該要落實追蹤領取補助的使用者,瞭解他們是否有真正成爲文化消費者。

截至2023年底,6月發放的文化幣有將近一半都用於書店消費,中華民國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政鴻說,很多同業會想知道,這些在書店使用的文化幣,購買品項有多少屬於書籍類?文化部目前僅公佈有多少文化幣用在「書店」,因此他呼籲可以透過業者來統計相關數字,替出版業者解答這個疑慮。

林佳鋒表示,在表演藝術界,也有聲音質疑年輕人拿到文化幣「是不是都拿去誠品買東西?」或是購買其他票券、看電影。但他認爲,與其問這個問題,不如問問藝文從業者,要如何吸引年輕人把文化幣用在其他的藝文消費上,文化幣的推動不會在1、2年內就看到效果,「我們表演藝術自己也要爭氣」。

邊譜書店店長、獨立書店文化協會理事長廖英良受訪時表示:「(書店)昨天一整天都是文化幣的收入」。廖英良對於政策抱持樂觀態度,如果年輕人只是一次性拿到一筆錢,很可能會「花掉就沒了」;但若是從12歲起連續拿到7年,他認爲能促進年輕人規劃使用,也刺激他們對書籍、藝文活動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