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連上12天大夜暴斃 業主判賠89萬

徐姓保全員連上12天大夜班,在工作現場突然暈倒、送醫不治。高雄地院判保全公司須賠償89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徐姓保全員連上12天大夜班還超時工作,在工作現場暈倒送醫不治,徐母悲痛向保全公司求償,高雄地院調查後發現,徐男原本就有高血壓,健檢時隱瞞健康狀況,應負40%的責任,判保全公司「打六折」只須賠償89萬。本案可上訴。

徐男2020年6月到保全公司工作,同年11月間,早上在「臺塑王氏昆仲公園」值勤時突然倒下,送醫搶救3天不治,死因爲腦出血。徐母認爲,保全公司讓徐男過度勞累,每天工時達10.5至12小時,沒有休息時間害兒子「過勞死」,怒告保全公司求償149萬。

法官查看徐男出勤紀錄,發現他死前1個月加班多達107.5小時,遠超過法定時數。雖然園區入夜即封閉,但仍需獨自巡視園區、承擔風險,工作壓力不小。

保全公司辯稱,徐男平時白天只要收發信件、管理人車進出、巡視公園等,晚上只要上鎖、每2小時巡視1次,其他時間都可自由休息,且徐男有高血壓病史,並非過勞。

法官查出,徐男到職前體檢結果顯示,BMI值32、腰圍100公分,屬肥胖範圍,當天血壓更高達213/132毫米汞柱。法官認爲,徐男本身具高血壓風險,連上12天夜班確實造成負荷,對身體造成嚴重影響。

法官認爲徐母要求的149萬賠償金額合理,但徐男自己有高血壓問題,到公司報到填寫個人健康資料時,在個人身體狀況的高血壓欄位上勾「無」,因此在死因上要承擔40%的責任,最後判決保全公司只要賠償8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