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誆騙女主委壞壞 她上門驚見「妻小在家」怒告貞操權受害
保全誆騙女主委壞壞,她上門驚見「妻小在家」,怒告貞操權受害。(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保全阿義(化名)去年10月到職後便積極追求大樓女主委,謊稱自己是單身,雙方因而交往併發生6次性行爲。不過,當女主委欲前往男方住處或查看身分證時卻屢遭搪塞,讓她察覺有異,一路追查到對方住家,沒想到上門後卻驚見男方仍與妻小同住,讓她崩潰怒告貞操權受侵害,法官判阿義須賠償給付女主委20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女主委主張,大樓保全阿義到職後不久即向她展開追求,表明自己已與前妻離異七、八年,雙方再無聯繫,故渠目前爲單身狀態,導致她誤信爲真,與對方交往併發生6次性行爲。
交往期間,她屢次提出想前往阿義住處,但均遭對方以不願讓前妻及小孩知曉爲由婉拒,爲求慎重,她便要求對方出示身分證件,以確認其配偶欄是否爲空白,卻遭阿義藉口搪塞仍持有舊身分證。
女主委察覺有異,透過關係查得阿義住處地址前往查探,卻發現阿義仍與配偶子女同住,震驚之下向對方求證,他才坦承自己隱瞞已婚身分。
女主委表示,倘若自己知悉阿義已婚,自無可能與之交往併發生性行爲,阿義的欺瞞行爲,違反她性自主決定權,已然侵害她的貞操權,更讓她爲此事日夜飽受精神折磨,身心遭受極大打擊,因次向他提告求償60萬元。
法庭審理時,阿義坦承的確有欺瞞已婚身分,但他當時正與配偶協調離婚事宜,也對此深感抱歉,亦願意負擔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但女方求償金額實屬過高,以他的經濟狀況顯無法負荷。
法官認爲阿義刻意隱瞞已婚身分,與女主委發生性行爲,即是以消極隱匿重要資訊之詐欺方式,使女方陷於錯誤而同意與之發生性行爲,已嚴重妨害女方意思決定自由,不法侵害其貞操權,因此判阿義須賠償給付女主委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