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案/邦克列酸奪命 遺屬共補償1080萬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檢方查出粿條被放在置物籃,未妥善冰藏保存,產生邦克列酸毒素致六人死亡。圖/臺北地檢署提供

北檢調查寶林茶室案,今年一月依食品安全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實際負責人黎仿軒、廚師週日豪、代班廚師胡清富、實習生阮氏明英、店長王順德等五人,對黎、胡各求處四年以上、四年二月以上徒刑。

起訴指出,黎仿軒等五人過失行爲,使A十三店「馳名炒粿條」、「寶林滑蛋河」使用的粿條受邦克列酸污染,導致卅三名顧客食物中毒,呂姓及馬來西亞籍李姓、楊姓、吳姓、段姓、任姓等六名顧客,腹痛腹瀉、嘔吐,經送醫搶救不治,法醫相驗解剖鑑定死因均爲邦克列酸中毒。

六名死者家屬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本月十一日開會,決議補償六人家屬遺屬補償金各一八○萬元,共一○八○萬元。

檢方調查,寶林A十三店租期至去年三月卅一日,到期前生意不佳,廚師、實習生、店長等人貪圖烹煮方便,常溫存放拆封後的粿條,放在廚房常溫桌面下方層架置物籃,置物籃緊鄰地面及水溝,沒有冷藏冰存,環境悶熱潮溼、溫度先升後降導致產生邦克列酸毒素,胡清富涉用同一只塑膠袋充作手套,抓取受污染邦克列酸粿條,混進新拆封粿條備餐,手部及糞便均被檢出邦克列酸陽性反應,認定粿條是在店內受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