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戶「3大資料變更」記得跟保險公司講 守住保單權益重點曝光

▲若保險期間變更資料,例如換工作、更新聯絡方式受益人情況,都應主動即時地通知保險公司辦理契約變更。(圖/pixabay)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民衆投保完,再次和保險公司聯絡時,很可能已是有理賠需求的時候。第一金人壽表示,若保險期間變更資料,例如換工作、更新聯絡方式或受益人等情況,都應主動即時地通知保險公司並辦理契約變更,才能維護自身權益

變更「職業職務」:轉換跑道或現有工作內容異動都要通知

第一金人壽表示,由於「意外險」的保險事故就是意外,被保險人的工作危險性,是保險公司承保與否及計算保費的關鍵依據。若民衆投保後,全職或兼職工作有換產業,要記得變更「職業」,或現職公司工作內容有異動,則變更「職務」,明顯影響到工作危險性,都應即時通知保險公司。

舉例而言,民衆投保意外險時,職務是行政人員,但1年後辭掉工作,改做美食外送員,每天都騎機車在外面跑,新工作危險性較投保時的內勤工作高。第一金人壽總經理林元輝說明,如果投保意外險後,有換職業或職務的情況,可能會影響保費及後續理賠,建議民衆如果有換工作,先通知保險公司,再由保險公司判斷是否需提出變更申請。

變更「聯絡方式」:受益人聯絡方式填寫「同要保人」容易忘記更新

受益人資料不完整或未更新,也可能影響到保險金領取。林元輝舉例,小明爸爸投保終身壽險並以自己爲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小明爲受益人。由於投保時小明年紀還小,受益人聯絡方式勾選「同要保人」,等於要保書只有留下小明爸爸的聯絡方式。

多年後,小明爸爸已更換地址手機號碼,小明上大學也搬出去住了,假設發生保險事故,因爲要保人及受益人的聯絡方式皆已不適用,就會出現保險公司聯絡不到受益人的窘境,而小明如果沒有主動聯絡保險公司,理賠保險金可能就會找不到受益人。

▲資料上若有變更,一定要去保險公司申請。(圖/pixabay)

變更「受益人」:人生階段重新評估,以免事故發生就不能變更

投保時,常見的受益人填法爲「法定繼承人」。第一金人壽表示,如果要將身故保險金留給特定對象,建議直接指定受益人。林元輝舉例,小李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小李由姑姑扶養長大,小李出社會後投保第一張壽險保單,小李想將身故保險金留給姑姑,所以受益人欄位直接填寫姑姑的名字

只要保險事故還沒發生,在被保險人也簽名同意的情況下,要保人隨時可以申請變更受益人,第一金人壽建議保戶在不同人生階段,重新評估是否需變更或新增受益人。

回到剛剛的例子,假設小李結婚了,壽險保單受益人想增加老婆小美,由於受益人不只一位,小李可以利用順位」或「比例」的方式預先分配,例如姑姑 50%、小美 50%,以避免日後糾紛

爲了保障保戶權益,保戶的資料變更大多需要以書面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或輔以相關證明文件,保戶如欲辦理變更,建議逕上保險公司官網或致電免費服務專線,纔不會失去原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