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蔡英文溫習美麗島雜誌(三)∕「叛國」論 誣告他人爲叛國

(圖/德國之聲臉書)

美麗雜誌。(讀者提供)

叛國罪很容易淪爲執政者打擊異己工具,而且還可能成爲告密泄恨的暗器,多少人因此被找去訊問,就像現在警察深夜上門水錶一樣,言論自由被狠狠踩在腳底下,所以民進黨還是黨外時侯對此深惡痛絕。

誣告他人「叛國」與誣告他人犯一般罪名一樣是犯法的行爲。誣告他人叛國,應負誣告罪則;但因現行法嚴辦叛亂罪,所以誣告叛亂罪加重刑責

如果並未犯叛國罪,硬指他人爲「叛國份子」、「叛亂份子」,則自系侵犯他人之名譽。除已向有關機關檢舉告訴,應負誣告罪名外,任意指述他人犯判國罪或爲叛國份子,自應負侮辱或妨害名譽之罪。

以上摘自《美麗島雜誌》民國68年8月第一卷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