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和媽的表妹再婚 他「很沒面子」要錢買車又被拒…殺到學校捅死父

死者弟弟說,「李某特別反對他們結婚,認爲田某破壞了他的家庭,還認爲當時父母離婚就和田有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大陸湖南省一名27歲李姓男子不滿爸爸在離婚22年後,竟與母親表妹結婚,讓他覺得很沒面子,加上要買車父親資助遭拒,竟拿匕首連捅爸爸數刀導致對方身亡。近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一審原判,李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瀟湘晨報》報導,李某的父母於1992年結婚後,次年生下了他;然而,在他才2歲時,父母就因感情破裂離婚,他由母親撫養,父親則按期支付撫養費。在李成長過程中,爸媽就他的撫育問題產生矛盾,還因撫養費糾紛告上法院。

在李某看來,宋姓父親對他很少關心,未盡到父親的責任,讓他心生怨恨。儘管父子感情並不親密,李對口中這個對他「欠缺關心」的父親仍然保持着期待,希望父母能夠復婚,重新組建家庭。

在李某憧憬的同時,父親在離婚22年後、2017年,和前妻的表妹田某談憐愛,這件事激怒了他。同時,李想買車跑「滴滴」,找爸爸資助時被拒絕,這件事成了兩人關係直轉急下的導火線

▼李某認爲,在成長過程中,父親很少關心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2017年下半年,李某與爸爸發生肢體衝突;2018年3月,田某與宋某結婚;同年7月6日,李又跑到家裡找爸爸,但當時對方不在家。眼見着宋家父子的關係日益緊張,宋某工作學校校長周某曾約兩人調解。

「李某講宋某再婚的對象是他母親的表妹,他感到很沒面子。李某還講找宋某打架主要是爲了要錢買車,宋某不給才發生爭執。」周某勸導李某給宋某承認錯誤後,又給宋某做工作,「但宋某說李某已經成年沒有給錢的義務,還說李某打他就更不服氣給錢了,他們父子當天始終談不攏。」

尤其是在得知爸爸和田某結婚後,李某一氣之下又去找對方。「李某特別反對他們結婚,認爲田某破壞了他的家庭,還認爲當時父母離婚就和田某有關。」宋某的弟弟記得,李某到田某家找哥哥時,還喊了一個人拿着刀,「我主動與李某聯繫,但他態度不好,調解不下來。」

2018年9月16日下午,李某攜帶匕首,騎單車來到張家界永定區爸爸家,因沒找到對方便在網咖上網;次日,他來到爸爸工作的小學找人,結果對方當天請假,他又回網咖;9月18日上午10時許,他在小學一樓教室找到爸爸後,就買車資助和再婚的事與對方發生爭執,拿出匕首朝爸爸胸部腹部連捅數刀,致其心臟破裂、肝肺裂傷並急性大出血,多重器官損傷當場死亡。

李男不滿爸爸和媽媽的表妹結婚,竟埋下殺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隨後李某逃離現場,當日下午4時許,用訊息聯繫母親,得知父親死亡後表示願意自首,告訴母親自己在武陵源。當晚7時許,民警及李某的親屬在武陵源百丈峽找到李。

李某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之後,他的奶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李賠償人民幣86萬8475元(約新臺幣365萬元)。他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得賠償喪葬費3萬1845元(約新臺幣13萬元)。

李某提起上訴後,湖南高院二審認爲,宋某、李某父子關係生疏,近年宋再婚及拒絕給予李經濟幫助,李由此產生報復動機,宋對激化矛盾不負有過錯責任;原審判決已依法認定李自首情節,且考慮到本案發生在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等情節,對其量刑適當,故裁定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