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醉後被摩的司機帶回家,誤將對方當老公,竟全程配合
現代社會,大局穩定,治安良好。在這樣的環境中,人們常常容易放鬆警惕,認爲身邊不會發生壞事,這給一些心懷不軌之人制造了機會。2013年,在廣州就發生了一起醉酒女子被摩托車司機侵害的慘劇。接到受害女子報案的警方很快將摩托車司機逮捕歸案,但司機卻不認賬,直說女子是自願的,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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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0日,黃月在機場送走了被派去外地學習的丈夫,在離別前黃悅依依不捨的擁抱丈夫,並讓他早點回來。兩人結婚沒多久,正是濃情蜜意的時候,丈夫也捨不得黃月,保證自己一定會提前回來。
黃月是全職太太,不用工作,丈夫往往是她生活的全部重心。獨自一人在家的黃月覺得無聊,便約上幾個姐妹去酒吧喝酒。一行人一直喝到凌晨才散場,因爲醉酒大家都不能開車,黃月隨意在路邊招了輛摩托車,報上地址後就在後座打起了瞌睡。
等到了目的地,黃月被司機叫醒,甩了張五十元的鈔票就揚長而去。司機正忙着找零,黃月就已經不見。這個出手大方又身形窈窕的美女給司機王某留下了深刻印象,第二天,他抱着碰碰運氣的想法再次來到酒吧門口。凌晨兩點,黃月滿臉通紅地出現在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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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感嘆自己的好運,將車開近黃月,黃月果然示意他停下。等黃月上了車,王某見她還算清醒,便問她是否記得自己。黃月哪裡會記得一個小小的摩托車司機,直說王某記錯了。王某有些鬱悶,接下來的路程一言不發。這一次黃月仍然給了他五十元,讓王某不用找了。
王某見黃月兩次都是獨自一人回家,便起了歹心。想要繼續接近黃月,每天都去酒吧門口等她。但黃月沒再出現,幾次失敗後,王某沒有放棄,轉變思路來到黃月家附近等她出現。
3月15日,王某在小區門口發現了開車出門的黃月,他偷偷跟在後面,和黃月一同來到另一個高檔小區。王某被保安攔下,只能將車停在小區門口。王某一直等到夜晚十一點,終於看見了黃月的身影。黃月來這參加朋友舉辦的生日聚會,自然少不了喝酒助興。她醉醺醺地從朋友家出來,東南西北都分不清楚,只聽到摩托車的鳴笛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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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將車開近黃月,黃月毫無防備地上了車,含含糊糊的報上目的地。王某見黃月坐都坐不直便讓將她的身體靠在自己背上,黃月已經熟睡毫無反應。王某暗喜,假意裝作自己沒有聽到地名,將黃月帶到了自己居住的出租屋中。
王某將黃月抱上樓,期間黃月一直沒有睜眼。等王某打開門將黃月放在沙發上,她才稍微清醒,瞥見沙發便以爲自己回到家,開始脫身上的外套。這正合王某心意,他上前幫忙,又將脫了衣服的黃月搬到牀上。
黃月瞥見身旁緊緊抱住自己的是一個短髮男性,自己又在家,便以爲是她的丈夫提前回家,高興地叫了幾聲老公。王某趁機拿走她的衣服並將她壓制,黃月以爲王某是自己的丈夫便沒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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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黃月渾身痠痛地從陌生的地方醒來,嚇得放聲尖叫。她環顧四周想要逃離這個破舊的屋子,卻發現自己的衣服不見了,連臥室的門也被反鎖,她只好躲進衛生間。過了一會,王某從外面回來。
王某立刻發現了躲在廁所的黃月,將她拉出來丟在牀上。黃月憤怒的要王某將衣服給她並立刻讓她走,否則她立刻報警。王某得意洋洋的拿出黃月的手機,並威脅黃月再次與他發生關係。
黃月想要強行打開房門卻被王某制服,再次被他傷害。事後,王某還異想天開的和黃月商量,既然事情已經變成這樣,黃月不如和她口中的老公離婚,自己可以娶她。黃月在心裡笑他癡心妄想,口中卻說自己可以考慮考慮,還哭着讓王某放她回去,不然她也沒辦法離婚。
王某相信了黃月的話,將衣服還給黃月並送她回家。黃月假裝上樓,等王某走後立刻奔向了附近的派出所,舉報王某的罪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QJ罪規定,QJ罪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殘害婦女的行爲。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脅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婦女無法抗拒,如利用婦女患重病、醉酒、熟睡之機,實施犯罪行爲。
王某尾隨被害人,趁被害人醉酒,不省人事之機,對被害人實施侵犯。後又對被害人非法拘禁,剝奪被害人人身自由,以此與被害人發生關係。他口中所謂的自願實際上違背了被害人的意志,對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了嚴重傷害,符合QJ罪的構成要件。
黃月的遭遇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夜晚獨自一人出行時一定要加倍小心,不要放鬆對周圍人的警惕,最好與家人保持聯繫,不讓不法之徒有可趁之機。
(《案例:女子醉後被摩的司機帶回家,誤將對方當老公,竟全程配合》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