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提新草案 懷孕14周不得墮胎

安徽省衛生計生委網站昨日公佈《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規定》草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按照徵求意見稿規定,懷疑胎兒有伴性遺傳性疾病,需要鑑定胎兒性別的,應由醫療保健機構組織3名以上的專家集體審覈,並提出是否需要鑑定胎兒性別的醫學意見。

徵求意見稿同時規定,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妊娠14周以上的婦女不得終止妊娠。胎兒患嚴重遺傳性疾病、有嚴重缺陷,孕婦繼續妊娠可能危及生命者不在此限。違者最高可罰5000元人民幣。

爲他人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違法所得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