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司法】累犯奸殺國中女免死 生死辯淪形式 父悲:自求多福
林國政經過生死辯,合議庭卻認爲林因智能偏弱、患有憂鬱症,首開先例未發回更審,而自爲改判無期徒刑確定,判決引發極大爭議。(中時資料庫)
國內司法心證濫用、不知已傷透多少被害家屬的心,甚至對司法絕望。2013年最高法院設立死刑辯論庭後的首起案件,就引起當時極大爭議以及國人失望。最高院審理矚目的雲林葉姓國中女生遭性侵殺害案,先前已有超過5萬民衆連署呼籲兇嫌林國政應判死,但經過生死辯,合議庭卻認爲林因智能偏弱、患有憂鬱症,首開先例未發回更審,而自爲改判無期徒刑確定,判決引發極大爭議。
這起慘案發生在民國100年3月13日,家住雲林的葉姓女學生騎腳踏車向同學借書,途中林國政見對方單獨一人,趁機搭訕後,騙少女回家。林先以紗布將對方勒昏後性侵。少女因疼痛驚醒,林唯恐犯行曝光,再以雙手勒頸封喉,致少女舌骨骨折、窒息死亡,棄屍彰化溪州鄉空地低窪處。
當年一審即二審都將林判死,經上訴後,最高法院依新制由審判長黃正興召開死刑辯論庭。林的律師稱,林勒昏少女後性侵,因被害人驚醒,擔心事蹟敗露,才另行起意殺人,應分別論處性侵、殺人罪,依數罪罰不該判處極刑。
檢方反駁,林性侵後痛下殺手,殘忍虐殺少女,應論處性侵殺人罪,判處死刑。檢察官結辯時慷慨陳詞,指葉姓少女的養父母痛失愛女,造成無法 彌補傷痛;林犯後對被害人毫無同理心,僅關心與自身利益有關事項 ,觀念偏差、飾詞狡辯,毫無悔悟之心。
但最高法院以精神鑑定報告,認爲林智能偏弱,國中輟學後,與女性相處挫敗,致罹患慢性創傷症侯羣併發憂鬱症,自制力不足,且道德倫理薄弱及混亂,纔會犯下性侵殺人案。
合議庭最後審酌,林國政犯後坦承犯行,一心求死,並表示願到死者墳前上香致歉,並非完全沒有悔意,若經長期監禁,矯正治療後,仍有教化向善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此案也是最高法院設立生死辯制度後,未發回更審、自行改判免死的首件判決。
林國政逃過死刑後,當年的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爲,最高法院的判決違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訴,但是因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非常上訴不利益不及於被告,總長請求改判死刑沒有理由,遭最高法院駁回。
葉爸爸當時得知判決痛批「司法已死!」網友們更說:「強姦殺人,這樣不是情節最重大,那還有什麼是情節最重大的!」直批又是「恐龍法官」。
法界也批評,合議庭忽視林性侵少女後,緊勒她的頸部直至舌骨骨折,下手狠毒,手段兇殘,已達人神共憤,卻僅以林患有精神疾病,改判無期徒刑,無法符合人民對法律及正義的期待。
但事後合議庭解釋撤銷二審死刑判決的另一原因,是考量林因一時情緒失控,才殺死被害少女,不是事先謀畫預謀犯案,非兩公約所指稱的犯罪情節最重大之罪,考量林國政仍有教化可能,才改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