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奇藝條款 逼走10億版權採購

業者認爲經濟部將愛奇藝代理商逐出臺灣,無礙愛奇藝在臺發展,相反的,臺灣不僅國庫稅收少一筆,影視製作業者更將少一個回本管道。圖爲歐銻銻娛樂自制劇啓動儀式發佈會。(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部開鍘,祭出「愛奇藝條款」,封殺大陸地區OTT TV在臺經營,上百萬用戶權益受到影響。臺灣OTT TV業者認爲,雖說經濟部將愛奇藝代理商逐出臺灣,但只是「紙上驅離」,無礙愛奇藝在臺發展,相反的,臺灣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僅國庫稅收少一筆,臺灣的影視製作業者更將少了一個回本的管道。

無礙愛奇藝在臺發展

業者認爲,讓愛奇藝在臺落地,對整個影視產業比較正向,政府也收得到稅,否則全連去香港,只是把錢給香港人賺。此外,愛奇藝在臺短期累積超過200萬用戶數,雖有代理商推波助瀾,關鍵仍在於片源又新又充足,這是臺灣任何一家OTT TV業者望塵莫及,若沒有愛奇藝合法代理影視產品,無疑將助長盜版,長期來說絕非好事

愛奇藝臺灣站有上架不少臺灣作品,自2016年開站迄今,採購臺灣影視創作作品已超過10億臺幣,其中國片《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也在愛奇藝臺灣站上架,該片導演林孝謙表示,自己也是訂戶,他相信透過合法的版權管道收看陸劇,是未來影音發展的必要趨勢,且愛奇藝臺灣站長期在臺灣影視投資與收購版權,也爲製作端提供回本選項

業界人士指出,臺劇賣給OTT TV版權費行情,非獨家賣的話,每集約3000美金(近9萬臺幣)至1萬美金(近30萬臺幣),獨家賣給任何一家OTT TV,每集版權費約3萬美金(約89萬臺幣)起跳,倘若一部戲能賣個5家OTT TV,對製作端來說是一筆不小收入,電視圈要賣臺劇,愛奇藝臺灣站通常是首選,版權費的價格也都會給得不錯,至於好萊塢電影通常是年約、不單賣。

變相損害消費者權益

先前在文化部影視產業局報告中,指出今年上半年臺灣共推出18部臺劇,愛奇藝就購入9部,爲所有OTT平臺裡買最多的業者。據瞭解,愛奇藝相當重視臺灣用戶需求,目前透過臺灣代理商經銷會員,每一筆會員收入、廣告收入都有開發票併合法繳稅,若因法令限制,沒有在臺代理商,臺灣消費者依舊可自行透過境外交易取得內容,但沒有在地化的支付方式客服管道,不僅臺灣政府減少稅收,也變相損害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