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5官司停審 創速審法拖最久紀錄

遭批權貴犯罪的前總統陳水扁家族官司,除了親家趙玉柱父子的臺開案,保外就醫中的阿扁還有5件官司未審結,扁因爲有醫院的證明,法官也只能繼續讓扁涉案部分停止審理,這也創下《刑事妥速審判法》實施11年來,迄今拖延訴訟最久的司法紀錄。(本報資料照片)

遭批權貴犯罪的前總統陳水扁家族官司,除了親家趙玉柱父子的臺開案,保外就醫中的阿扁還有5件官司未審結,扁因爲有醫院的證明,法官也只能繼續讓扁涉案部分停止審理,這也創下《刑事妥速審判法》實施11年來,迄今拖延訴訟最久的司法紀錄。

2010年時任總統馬英九公佈並實施速審法,法官審案須在期限內完成,否則因司法訴訟延滯超過8年未定讞,被告可請求減刑。

阿扁2008年卸任總統後,因涉嫌洗錢、國務機要費貪瀆案等重罪遭收押禁見,成爲中華民國史上首位遭收押的卸任總統,官司之後陸續判決定讞,扁遭判有期徒刑最高刑度20年定讞,他入獄服刑後,2015年1月5月獲保外就醫至今。

扁雖然已遭判有期徒刑滿貫刑度,除非未來判處無期徒刑,否則涉訟的官司都不會影響他的執行期,但扁還有系屬臺北地院的隱匿國家機密案及洗錢案;高院審理中的的教唆僞證案、二次金改及國務機要費案,共5案還未定讞。

扁提出醫療團隊的證明獲保外就醫後,也陸續向法官提出停止審理的聲請,法院認定扁沒有就審能力,對扁涉及的5案全部裁準停審,這也連帶導致同案其他被告,因無法進行共犯的交叉詰問程序,案件無法審下去形同空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