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無業男子網購10本假房產證 詐騙銀行百萬貸款
(原標題:90後無業男子網購10本假房產證,詐騙銀行百萬貸款,作案細節大曝光……)
近日,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貸款詐騙罪的案件,一名90後無業男子詐騙銀行120萬元貸款揮霍,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姜濤生,男,1993年10月2日出生於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漢族,初中肄業,無業,住吉安市吉州區。因涉嫌犯僞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於2019年5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0月開始,被告人姜濤生先後購買僞造的房產證供自己以及姜某1、姜某2等九人申請貸款使用,貸款到賬後,姜濤生通過借貸的方式將姜某1、姜某2等九人的貸款全部或部分歸自己使用並約定由其還本付息。
至2018年9月7日,姜濤生在明知無償還能力的情況下,利用上述方法先後十次從吉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塘分理處詐騙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共計1195568元,用於還債和個人揮霍。2019年1、2月份後,姜濤生無能力還本付息。
姜某生到案供述,2017年9月份至2018年9月份,其先後在吉州區紅雨網吧、中心醫院旁建行、鵬華國際附近網吧等地的牆上找到“辦證”電話,電話告知對方辦證的姓名、房屋地址、房屋所有的性質、辦證日期等信息,以100至300元不等的價格購買了十本僞造的房產證後,其用自己以及姜某1、姜某2、彭某、姜某4、劉某、樑某、姜某5和、姜某3、王某的身份使用僞造的房產證先後在長塘鎮農商銀行張某處申請貸款,並約定貸款下來後部分或全部的貸款借給其,由其還本付息,其自己貸了20萬,彭某貸了15萬(其借了11萬),樑某貸了15萬(其借了15萬),王某貸了22萬(其借了22萬),劉某貸了15萬(其借了5萬),姜某2貸了15萬(其借了13萬),姜某1貸了10萬(其借了10萬),姜某4貸了11萬(其借了6萬),姜某5和貸了15萬(其借了10萬),姜某3貸了15萬(其借了15萬),上述借款其用於還債和借給他人,他人均未出具借條,也未還款目前均無法聯繫。
僞造的房產證混過審覈,銀行直至貸款逾期後才發現是假的。據農商行長塘分理處員工張某證言稱,2019年4月28日,其打電話向姜濤生催收利息,姜濤生告知其之前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房產證明是假的,經請示領導,對在其分理處提供房產證貸款的村民的房產證進行覈查後,發現除姜濤生外,姜某1、姜某2、彭某、姜某4、劉某、樑某、姜某5和、姜某3、王某提供的房產證也是假的。
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姜濤生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自己及他人身份使用僞造的房產證多次詐騙銀行貸款,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貸款詐騙罪。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判處姜濤生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