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萬檢舉獎金「警要抽成16萬」 前屏東刑大隊長被逮下場慘了
向民衆索取檢舉獎金16萬,時任偵查隊長邱奕成一審判刑4年。(翻攝畫面)
廉政署偵辦屏警貪污案,鎖定曾任屏東縣刑大偵二隊隊長邱奕成展開跟監,掌握邱涉嫌向線民索賄檢舉獎金,並在車上搜出裝有16萬現金的牛皮紙袋,屏東地院13日審結,一審依貪污罪判刑4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廉政署調查發現,邱男在2018年11月任職偵查隊副隊長期間,辦理地方公職人員賄選案,經偵查起訴後,隔年隨即向檢舉民衆索取2成檢舉獎金。
直到獎金核發,邱以LINE通知對方,並相約碰面後,由邱男駕車搭載民衆至屏檢領取80萬元支票,隨即至臺銀屏東分行兌領現金,他便大方將裝有16萬元賄款的牛皮紙袋置於偵防車扶手區,而這過程早已被廉政署幹員掌握。
當邱男駕駛偵防車駛進刑大停車場,廉政署幹員隨即下車表明身分,邱男見狀棄車逃跑,跑了數十公尺後被逮捕,廉政署幹員從其車上搜出裝有16萬現金的牛皮紙袋。
由於當時正值午餐時間,不少官警目擊整場追逐過程,目擊官警表示,聽到有人喊「不要跑」,起初以爲是有犯人逃跑,但抓到人後發現竟是「自己人」被逮。
48歲邱男警校70期畢業,從警至今25年,6年前曾與同事酒後發生爭執,被記大過調職,隨後請調屏東服務,歷任東港警分局崁頂分駐所所長、縣刑大警務員、內埔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被逮時爲刑大偵二隊隊長。
屏東縣警局表示,未來將加強督導要求員警恪遵警紀規定,對於違反警紀人員,會秉持不庇縱、不護短決心,從嚴查辦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