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來美國國稅局是怎麼盯上比特幣?怎樣一步步收網的?
旨在打造匿名支付網絡的比特幣,也沒可能躲過美國國稅局(IRS)的調查。
當地時間20日,美國財政部建議收緊對數字貨幣的稅收監管力度,要求1萬美元以上的交易上報給IRS。比特幣應聲轉跌,一度回落至38500美元下方。
其實,幣圈早就被IRS盯上了。2014年,在整個加密貨幣市值只有60億美元之時,IRS就將比特幣定義爲“財產(property)”而非貨幣,並開始了其徵稅之路。
清華大學中美關係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周世儉對IRS的印象深刻:“就這麼跟你說吧,IRS盯上的事情,十有八九肯定能幹成。”周世儉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非常簡單地解釋IRS在此方面的邏輯就是,IRS將比特幣認定爲財產後,使用時(如用比特幣進行交易/支付時)肯定要交稅。
另一位長期在美國跟蹤幣圈的資深人士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要密切注意目前在美國州一級的一些法律判決動向,他表示,目前在舊金山和波士頓的兩個案件的判決,對IRS後續行爲都有利,所以拜登政府此次的徵稅建議並不令人意外。
1萬美元以上虛擬貨幣交易需上報給IRS
拜登政府此次要求,1萬美元以上的虛擬貨幣交易要上報給IRS。美國財政部在聲明中表示,虛擬貨幣通過促使逃稅等廣泛非法活動,構成了“重大偵查問題”。
此次提議是拜登政府計劃通過加強IRS執法來彌合所謂“稅收差距”的一部分,近期拜登政府計劃加大對IRS投資,擴大稅收部門能力,識別避稅和逃稅的富人,從而縮小稅收差距。
拜登政府的提議,還包括對金融機構的新披露要求,即除了現有報告外,還需要與IRS共享有關流入和流出銀行帳戶的總金額信息。
美國財政部此次並未具體說明,未來要如何對虛擬貨幣交易進行徵稅。不過按照現有IRS的指導文件可以看到,徵稅的高低與交易者持有虛擬貨幣的時長有關,即持幣時間長短同納稅額度之間,成反比。
具體而言,如持有虛擬貨幣的時間少於一年,則將其作爲普通收入徵稅。理由是,這樣的收益被IRS視爲短期資本收益,稅率可能會高達39%;如持有期限超過一年,則將其作爲長期資本收益進行徵稅,徵稅範圍會在0%到20%。
同時,如果用戶在購買後一直持有加密貨幣但沒有出售/轉讓行爲,那麼就沒有納稅義務。IRS在文件中解釋道,僅當有銷售/轉讓導致潛在的淨利潤/虧損行爲時,才觸發徵稅。
不過,IRS的規定僅僅適用於加密貨幣交易者,對於期貨、分叉幣等沒有出臺明確的相關解釋文件。目前美國立法機構也在呼籲IRS能夠出具更新的納稅指導意見。
IRS如何一步一步盯上比特幣
在美國,因查處偷稅漏稅得力,IRS在不少美國人心中,是一個有時甚至比FBI更具震懾力的部門。
自2014年開始,IRS就盯上了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併發布了指導文件“Notice 2014-21”,明確表示虛擬貨幣應被視爲“財產”,個人持有的虛擬貨幣“不會被視爲可能出於稅收目的而產生外幣損益的貨幣”。
這就意味着,當個人使用比特幣之類的代幣進行交易,如使用法定貨幣購買/出售比特幣,以商品或服務形式交換以接收它們,或以比特幣購買咖啡或筆記本電腦,都將構成應稅交易。
隨後,在研究了兩年虛擬貨幣後,IRS再次出手:2016年底,IRS命令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Coinbase,交出其手中在2013年至2015年1月期間所有參與購買、出售、發送或接收價值超過20000美元比特幣的客戶資料。彼時,美國幣圈幾乎人人自危。
雖然Coinbase以此舉會泄露用戶隱私爲由對IRS發起訴訟,不過,這次訴訟以Coinbase敗北告終。2018年2月,Coinbase表示,已經將13000多名客戶的Coinbase賬戶信息告知IRS,這些信息包括用戶的身份認證碼、姓名、出生日期、地址和交易記錄。
2018年,一家名爲Credit Karma的信用評分服務機構在報告中說:“在2018年已經提交聯邦納稅申報表的25萬美國人中,只有不到100人報告了從加密貨幣投資中獲得的收益。”
在贏得同Coinbase的官司,並獲得了關鍵用戶信息後,IRS加快了大規模追稅的步伐,方式就是開始向其掌握的虛擬貨幣交易用戶發警告信。
2019年稅務申報期間,有不少人在社交媒體上曬出IRS警告信,並詢問自己究竟應該補交多少稅款。IRS的警告信大致分爲三種版本:第一,知道該用戶持有虛擬貨幣;第二,知道用戶未繳稅,且有可能展開執法活動;第三,確認該用戶肯定違反了相關稅法,並打算進行追捕。
按照IRS的規定,漏稅需補繳滯納金,未繳納的滯納金按每月未付稅額的0.5%繳納罰款,封頂額度是未繳稅款的25%;同時,還有第二項罰款是針對延遲提交的,罰金從應繳稅款當月開始,大約是每個月未付稅款的5%。
報稅表上第一頁就問有無虛擬貨幣交易
進入2021年後,據第一財經記者查閱IRS各報稅表,IRS乾脆在2020年版本的報稅表格(Form 1040)中,加上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問題,而且就放在了納稅表格的第一頁。該問題爲:“在2020年的任何時候,你是否以任何虛擬貨幣接收、出售、發送、交換或以其他方式獲得任何金融權益?”
美國IRS註冊代理人兼Taxaroo首席執行官金伯利(Knox Wimberly)表示,在2019年收到IRS警告信的13000多位虛擬貨幣交易者此前尚能以“不知應當申報”爲由同IRS解釋,現在面對第一頁上的這一問題,如果納稅人再說不知道要申報,那就說不過去了。
前述美國幣圈資深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在他們看來,IRS加入監管是遲早的事。
他說,特別是今年以來IRS在一些地區法庭起訴加密貨幣交易所企業,操作方式同當年起訴Coinbase的方式類似,其目的就是爲了獲得這些交易所手中客戶的資料,然後向這些潛在的納稅人發起徵稅,而近期有兩起比較大的訴訟案,IRS都贏了。
4月在波士頓地區,IRS贏得了同一家名爲Circle的支付公司的官司,5月則在舊金山贏了同一家名爲Kraken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官司。
在這兩個案件中,IRS都要求企業提供從2016年到2020年中,賬戶交易額超過20000美元的客戶資料。兩家企業目前都表示要積極同政府進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