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搶1爭議 林華韋:協約書有重談必要
針對中職與棒協爭辦明年6搶1奧運資格賽的紛爭,林華韋19日表示,雙方的協約書太鬆散,很多目標不明確,從法的觀點來看,有重談的必要,最重要是爲了臺灣棒球運動發展,舉辦比賽的利益可以談,但不要糾結在這裡。
棒協已經申辦舉辦6搶1資格賽,中職以雙方在今年1月底簽下協議書,攸關奧運賽事資格的一級賽事由中職負責組訓賽及舉辦比賽,雙方目前互不相讓,還未坐下來談出結果。
林華韋表示,賽事承辦有規則,雖然簽有協約書,但能不能超越國際規定?協約書內容是要對等,權利義務對不對等?如今密件被公佈出來,籤協約書人有責任共同保密。
他表示,爲什麼中職一直要辦比賽?賽事承辦是會員國才能辦,爲什麼不是會員一直要辦,而且可以用LOGO,國家隊不是職業隊,爲什麼要用他的LOGO,這個協約書有重新談的必要。
「裡面太鬆散,很多目標不明確,奧運可以舉辦嗎?目標不明確無法達成,從法的觀點來看,有重談的必要。」林華韋表示,不瞭解當初棒協爲什麼要籤協約,籤協約之後,棒協有獲得加分嗎?完全是負分。
林華韋表示,既然有這麼多問題,就回到規則,國體法明訂,舉辦國際比賽是要國際單項協會的會員才能承辦,中職不是會員,全世界只有職棒回饋業餘,沒有職棒跟業餘拿錢,職棒是商業團體。
他認爲,雙方應該是一家人,不應該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最重要是爲了臺灣棒球運動發展,不應該糾結在這裡,要有更寬闊的心,不要爲了眼前的利益,12強棒協有賺一些錢,都是回到推展基層棒球運動之用,舉辦賽事棒協被罵成這樣,但WBSC爲什麼表揚棒協。
對於未來臺灣棒運發展,林華韋表示,着眼在舉辦比賽的利益可以談,但不要糾結在這裡,對臺灣棒運會更好,兩邊可以成立職棒公司,棒協之前有說要跟中職成立類似侍日本的職棒公司去舉辦比賽及中華隊組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