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旅人妻2度留宿同袍 丈夫傳簡訊挨告不起訴

林姓男子因向部隊要李姓男子和妻子交往過密,向部隊要李男李母手機號碼,遭李姓母子提告。(賴佑維攝)

林姓男子因不滿在陸軍542旅內服役陳姓妻子和其李姓同袍交往過密,甚至留宿2次。傳簡訊給李男和其母親,要求李男離妻子遠一點。因李男母子電話是林向部隊要來,李不滿提告林違反個資法檢方偵結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陳姓女子和李姓男子之前在542旅是同袍,2人交往過密,甚至在宿舍飲酒、過夜。林姓男子不滿妻子和李男來往頻繁,曾撥打1985投訴,也直接找上部隊。陳女和李男因此被部隊各記2大過。不過,後來林男跟陳姓妻子在去年4月離婚。

去年3月,林姓男子向旅部連詢問李姓男子及其母親手機號碼,並拿自己的手機傳給簡訊給李男,「李某某先生,麻煩請您離我老婆陳某某小姐遠一點!請你不要再跟我老婆糾纏下去!我知道你知道他還沒離婚!麻煩您請自重!」

後來又用傳簡訊給李男母親「李某某先生,麻煩請您離我老婆陳某某小姐遠一點!麻煩您請請自重!我不管您跟陳某某是什麼關係!我已經告知您了!如果您執意不聽!我會捍衛我自己的權益!」

李男、李母認爲,林的行爲已經違反個資法,因此提告,但桃園地檢署偵辦後,認爲林男的行爲,難認有何意圖爲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的主觀犯意,也未造成李姓母子有何財產上的損害,因此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