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墜樓慘死 同居男友挨告殺人不起訴
女友墜樓慘死,同居男友挨告殺人,桃檢認爲罪證不足不起訴。(蔡依珍攝)
19歲李姓女子去年底墜樓慘死,李母懷疑是愛女的李姓同居男友推她下樓害命,怒告殺人,但檢警調查發現,死者有精神相關病史,且生前曾交代後事,屍體也無抵禦傷,更無監視器或證人證明李男行兇,偵結不起訴。
19歲李姓女子和同齡、同姓男友一起住在桃園區一處社區大樓7樓,情侶檔去年11月6日晚間8點多發生口角衝突,不久李女就從頂樓8樓墜樓,緊急送醫急救仍因顱骨粉碎性骨折及創傷性休克而死。
李母獲悉後悲痛不已,懷疑是李男把愛女從高樓推下害命,怒告李男殺人。但檢警調查,現場沒有監視器,也沒有目擊證人看到李男推人,且李男也自願配合警方,同意搜索7樓住處,並未發現任何可疑物品。
李女解剖並未發現有任何抵禦傷、掙扎傷、銳器傷或碰牆傷,傷勢符合高處墜落造成,血液中抗憂鬱及安眠藥物未超標,也無酒精成分,認爲墜樓前沒有意識不清或遭人毆打情況,且李母自承愛女生前有憂鬱症病史,有自殘、輕生紀錄,且墜樓前曾傳類似交代後事的訊息給母親及男友,桃檢認爲李男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