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22警輕生四點檢討 監院報告提1警訊:內政部應速謀改善

監委葉大華今天表示,近4年有22名警察輕生,內政部應速謀改善。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監委葉大華今天表示,近4年有22名警察輕生,但警察機關心理輔導經費嚴重短缺、「關老師」角色定位衝突、教育訓練流於形式、未落實自殺防治,內政部應速謀改善,確實檢討績效評比合理性。

監察委員葉大華、陳景峻透過新聞稿指出,監察院內政及族羣委員會通過兩人所提調查報告指出,近10年來(民國103年1月1日到112年10月底)共有52名警察輕生,近4年來(109年1月1日到112年10月底)則有22名警察輕生,平均每年有5名以上員警輕生。

監委說明,據「警察人員自殺防治手冊」推估,全國約1萬名警察受情緒困擾,6000人有自殺意念,但全年防治經費僅新臺幣370萬元,每年接受心理諮商者僅300到600人,服務覆蓋率嚴重不足,警政署應確實檢討績效評比及勤務制度的合理性,以落實員警心理健康。

調查報告指出,警政署雖從81年建置「關老師」三級心理輔導機制,並推動多項改善措施,但因經費嚴重不足,其角色又涉及非專業背景、主管兼任的角色衝突等許多結構性因素,導致心理輔導成效不彰。

報告表示,目前全國「關老師」共有788位,遴任未具心輔背景的警官,辦理員警的關懷服務、列冊輔導、轉介、追蹤評估等業務,在講求階級服從及績效的警察組織文化下,求助的員警易有被標籤及影響升遷發展的疑慮,且相關個資處理保密性不足。警政署應審酌機關特性及實際需求,就如何建置內部專家系統,進行中長期規劃。

調查報告也提到,警察機關從110年起增加心理諮商委外預約服務,但整體使用率偏低,部分機關簽約委外服務的心理諮商機構或心理師,同時又擔任該機關心理輔導諮詢委員,有違心理諮商領域的專業界限,且可能因權力關係影響求助者信賴感而有角色衝突,應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表示,警政署雖要求主管應主動關懷所屬、推動珍愛生命守門人基礎訓練,但相關常訓課程及團體諮商經常流於形式,且成效有限。警政署應諮詢衛福部或國家自殺防治中心課程內容、實施方式的意見及推薦師資名單,速謀改善之道。

調查報告指出,近年臺灣輕生致死率有年輕化的趨勢,111年有4名20到29歲年輕員警輕生死亡,都是執勤時以警用配槍自戕,反應年輕員警受精神困擾的因素增加,警政署應與官警兩校審慎研究,如何在確保個案隱私及信賴基礎下,提供持續性的心理輔導及諮商照顧服務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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