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時內查獲2起酒駕案 臺中港警被封「酒駕終結者」

▲酒駕黃姓駕駛。(圖/記者陳玉翻攝)

記者陳玉/臺中報導

48小時逮2酒駕!臺中港總隊突堤中隊警員張傳賢連2日於執勤時抓到酒駕,2案酒駕者皆是前晚與友人飲酒後隔日早起工作,認爲自己酒醒但警查有異遭逮。張員更因連逮2人被封上「酒駕終結者稱號警方表示,將會持續加強酒駕取締,維護用路人安全。

▲酒駕許姓駕駛。(圖/記者陳玉翻攝)

臺中港務警總隊北突堤中隊表示,警員張傳賢8月31日早上9點40分在北突堤管制站攔查一名41歲黃姓駕駛,發現黃男面容疲倦、身上酒味酒測值高達1.10,立即移送法辦;沒想到不到2天,張員9月2日早上7點半,又在同一管制站攔查到一名46歲許姓駕駛酒駕,酒測值爲0.19,雖未達酒測標準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黃男遭查扣自小貨車又需繳納1萬9500元罰款,直呼下次再也不敢了。

警方表示,2案男子均是案發前晚與友人共飲高粱威士忌後,隔天一早起牀工作,起牀後以爲自己酒醒但卻有酒容、酒味,才被警逮酒駕,警也呼籲民衆切勿僥倖酒後駕車,否則害人又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