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新竹市府實施彈性上下班時間

新竹市政府自3月1日起,彈性上下班時間由現行半小時調整爲1小時,週五及週六補班日彈性上班時間擴大爲1.5小時,致力友善交通環境。(陳育賢攝)

爲建立人性化的出勤管理制度,營造友善健康職場,新竹市政府修正「新竹市政府實施感應卡差勤系統出勤管理要點」,府本部自3月1日起,彈性上下班時間由現行半小時調整爲1小時,週五及週六補班日彈性上班時間擴大爲1.5小時,致力友善交通環境。

市府說明,擴大彈性上下班是在每日上班時數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40小時基本原則內調整,同時新增各處在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須有人員在勤的配套措施,且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維持服務品質。

至於府外機關學校,在維持服務及教學品質前提下,由各該機關學校首長調整,其中與市民日常生活最息息相關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稅務局、環保局、消防局外勤人員及文化局外場館輪班人員,仍維持原有辦公及服務時間,另警察局是否實施刻正評估中。

市長高虹安指出,新制特別對員工本人懷孕、重大傷病、身心障礙,或在上班前、後,須親自接送或照顧國小學童、學齡前嬰幼兒、重大傷病或身心障礙之家庭成員需求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可以將星期一至星期四之彈性上下班時間比照星期五擴大爲1.5小時,充分實踐對性別友善、兒童權利、身心障礙者照護等人權保障事項之友善作爲,期能拋磚引玉,讓竹市企業主亦能逐步跟進實施。

市府表示,民衆如需至市府和所屬各機關洽辦公務,歡迎先上網查詢辦公時間,或撥打1999專線由專人提供資訊。